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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暨“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在延安召开

更新时间:19年12月04日 点击数:4970

12月4日,第6个国家宪法日,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2019年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暨“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在革命圣地延安召开。团省委副书记徐永胜、省法院副院长谭爱华、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省委普法办专职副主任王铭出席会议,省教育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省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命名单位负责人、延安市部分学校师生代表以及省内有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推进会。

12月3日晚上19时,全省“红领巾法学院”特色法治实践活动汇报展演在延安市大剧院举办,《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爱宪法》《斑马线上的红领巾》《普法教育进行曲》《法律呵护阳光少年》等法治歌曲、情景剧、朗诵、微电影、小品等精彩上演,内容丰富多样、展演独具特色,充分展示并体现了我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赢得了现场300余名观众的阵阵掌声。12月4日上午,与会人员在延安市实验中学观摩了延安市“红领巾法学院”辩论赛决赛,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诵读活动,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延安新区第一小学观摩了“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听取了延安市县两级“红领巾法学院”系列活动介绍,进一步面对面了解延安市“红领巾法学院”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12月4日下午,全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召开,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汉平致辞。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省市县三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宣传片,现场发布了陕西省“红领巾法学院”品牌标志,王紫贵副厅长宣读了2019年度省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单位命名决定,与会领导为荣获省级命名的15家创建单位负责人颁发奖牌并赠送红领巾法学院案例脚本、法治漫画书等,延安团市委、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师大大兴新区小学、安康市汉滨初中高新分校进行交流发言,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王庆梅、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会长周苏鹏与第二批省级命名单位现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和心理服务协议,省法院谭爱华副院长就法院系统“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作强调安排,团省委副书记徐永胜就全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做总结讲话。

谭爱华副院长讲话指出,“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是我省法院、团委及教育系统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在全省营造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她要求,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红领巾法学院”这张全省陕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靓丽品牌,各级法院系统一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二要坚持“双向保护”,既要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三要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能力;四要发挥司法实践专业优势,深化“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

徐永胜副书记讲话指出,“红领巾法学院”是共青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逐步联动省法院、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优化整合社会各界资源,面对全省中小学生群体,依托学校阵地打造的青少年法治宣教工作特色品牌,有利于法治宣教资源的有机聚合,有利于法治宣教对象的自觉接受,有利于法治宣教模式的有效拓展。他肯定,创建活动开展一年多,创建单位数量增长明显,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地市探索各有特色,得到了党政有关职能部门的认可肯定,得到了创建学校的参与支持,得到了老师家长的广泛赞许,得到了相关媒体的关注报道,青少年喜闻乐见、受益匪浅,创建活动卓有成效。他强调,开创“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新局面,实现创建工作新发展,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形势要求,深刻领会“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突出重点、明晰标准要求,着力探索“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的路径措施;三要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组织保障,全力确保“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的真正成效。他希望,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各创建单位一要厘清认识误区,正确看待“四有三明确”的省级创建标准;二要分层分类推进,切实增强青少年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善于总结提炼,充分体现“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的特色性品牌性;四要引导多方参与,不断扩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

陕西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自2018年3月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全省参与创建的中小学校共304家,其中获得市级命名的133家,获得省级命名的23家。该创建活动是共青团陕西省委牵头,联动省法院、省教育厅共同打造的陕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和合作范本,是做好全省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也是一项源头性、基础性、预防性工程。下一步,全省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市县全覆盖、品牌有影响、青少年真受益”,最终目的在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把陕西青少年真正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把陕西省的“红领巾法学院”青少年法治宣教品牌叫的更响、擦得更亮,力争在全国唱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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