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全省共青团改革,确保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团省委决定开展全省共青团改革重要事项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改革方案》精神,对照“五个扎实”重要要求和“追赶超越”目标定位,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重点围绕解决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力量、缺经费、缺场所等问题,聚焦组织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形成一批在全省共青团可复制、可推广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成果,努力抓住改革的机遇推进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度的创新巩固改革的成果。
二、试点内容
结合共青团改革实际,团省委研究确定了五大方面17个改革重要事项开展试点。
(一)强化人员编制方面
1.增加县级团委编制
工作目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县一级整体盘子里调一点编制”的指示和《中共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11号)中“群团组织力量配备重点向县及县以下倾斜,调整上级群团机关和县一级整体编制”的要求,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通过县域内编制调整,增加县级团委人员编制,力争使县级团委人员编制不少于5个。
试点单位:团延安市委
2.乡镇(街道)增设群团专干
工作目标:推动在乡镇(街道)设立群团岗位编制,配备群团专干,形成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乡镇(街道)团委有人干事、有人负责。
试点单位:团商洛市委
(二)强化工作力量方面
3.加强县级团委工作力量
工作目标:为县级团委机关选配兼职、挂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团的工作志愿者和青少年事务社工,使县级团委机关干部中非专职比例达到50%以上,制定选配及管理办法。
试点单位:团咸阳市委
4.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
工作目标:在基层团组织中建设“团干部+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工作队伍,制定选配及管理制度,增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
试点单位:团渭南市委
5.规范团干部协管
工作目标: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制定团干部协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协管内容,规范协管程序,履行好协管职责。
试点单位:团榆林市委
6.强化县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
工作目标:制定对县级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引入青年代表、网络新媒体、第三方测评等考核评价手段,通过年度工作述职评议等手段,定期听取、研究和向同级党委通报县级团委工作情况,督促县级团委扎实履行职责。
试点单位:团汉中市委
7.强化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
工作目标:制定对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县级团委对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的统筹、督导,探索鼓励激励办法,调动团干部动力,激发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活力。
试点单位:团汉中市委
(三)强化经费保障方面
8.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
工作目标:保障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所需经费,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每年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制定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试点单位:团咸阳市委
9.落实村(社区)团干部津补贴
工作目标: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形成长效制度安排,为村(社区)团干部提供一定津补贴,制定村(社区)团干部考核及津补贴发放办法,调动村(社区)团干部工作动力。
试点单位:团宝鸡市委
(四)强化阵地建设方面
10.推动基层党团组织阵地共建共用
工作目标:争取党委支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基层党团组织、共青团与其他群团组织,共用已有的阵地资源,合力、联建新的工作阵地,打造直接联系服务青少年的阵地依托。
试点单位:团榆林市委
11.加强县级青春驿站建设及管理
工作目标:加强对县级青春驿站规划、选址、功能等的统筹,严格人员选配、工作设计、活动开展等,建立规范制度,发挥好青春驿站作用。
试点单位:团宝鸡市委
(五)强化组织建设方面
12.建设街道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
工作目标:加大城乡区域化团建,在街道建设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制定运行及管理办法,按照“属地化”和行业相连、职能相关、功能相近等原则,促进区域内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青年社会组织等共建工作品牌和资源阵地,通过区域整合带动活力整体提升。
试点单位:团铜川市委
13.推行学校班级团支部班委会一体化运行
工作目标:在学校推行班级团支部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突出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强化班级团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思想引领作用及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操作办法,建立工作制度。
试点单位:团安康市委(中学、中职)、西北大学团委
14.开展网络建团
工作目标:依托网络开展团建工作,严把组织属性,创新团建模式,激发组织活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共青团在网络上对青年的有效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试点单位:团西安市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15.联系服务新兴青年群体
工作目标:对青年社会组织骨干、自由职业者、网络“意见领袖”等新兴青年群体,坚持服务为先,做好思想引导、诉求表达、情感交流、组织吸纳等工作,探索工作规律,形成经验材料。
试点单位:团西安市委
16.团员先进性建设
工作目标: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使团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向党员标准看齐,联系服务青年的行动更加自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时刻保持先进性,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实施办法。
试点单位:团延安市委(农村团员)、杨凌示范区团工委(非公企业团员)、团韩城市委(中学生团员)、省直团工委(机关事业单位团员)、省国资委团工委(国有企业团员)、西安交通大学团委(大学生团员)
17.规范“推优入党”
工作目标: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推优入党”纳入党员发展工作规划,明确团员入党需听取所在团组织意见,规范团组织“推优入党”的推荐标准、工作程序,形成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试点单位:团安康市委、西北工业大学团委
三、试点步骤
试点工作时间为1年,至2018年7月底结束,分为4个步骤:
1.制定方案。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各试点单位对照各自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按照试点工作目标,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共青团改革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深入研究各自承担的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团省委改革办。
2.开展试点。2018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3.形成制度。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挖掘普遍性规律,形成可在全省共青团复制、推广的相关制度或经验材料,经试点单位党组研究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团省委改革办。
4.全省推广。2018年7月底前完成。团省委组织对各试点单位形成的制度及经验进行研究论证,汇编成册在全省印发推广,供各级团组织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全省共青团改革重要事项试点工作,是推动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团省委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项试点任务分别确定2个具体承接单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2.注重总结规律。试点工作中,要加大探索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总结试点任务的普遍性规律和经验,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突出可操作、可落实,形成管长远的制度成果、工作经验和长效机制,为在全省层面推广打好基础。
3.加强工作督导。团省委改革办要加强对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和指导,把试点工作作为对市级团委工作督导的重要内容,制定试点工作台账,每月汇总一次推进情况,适时进行全省通报。
4.加大宣传交流。各试点单位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和试点成果经验的展示交流,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就取得的成果率先在本地区进行推广,发现并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试点成果。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团省委改革办报告。
联系人:团省委改革办 马东红、姚斌
电 话:029-88412011(传真)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