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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设立“团青助理”岗位增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

更新时间:17年08月22日 点击数:51852

团榆林市委在深化改革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基层缺工作力量的普遍性问题,争取党政支持设立“团青助理”岗位,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目前,全市设立“团青助理”岗位98个,在岗人员98人,分布于县(区)团委、团市委直属单位及部分基层团组织。通过近4年来的工作积累,打造了榆林特色的“团青助理”工作品牌。
一、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人员管理
团榆林市委以制度为先导,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以制度保障,建立“团青助理”管理体系。一方面,制定了《榆林市共青团助理员管理制度》,对“团青助理”的管理机制、人员招用、工资待遇、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以及奖惩责任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现“团青助理”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明确细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及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明确了“团青助理”的具体管理职责;二是全面落实有关用人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在岗人员的各项基本权益;三是建立“团青助理”信息档案,对人员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四是对在岗人员建立定期考勤制度,明确奖惩措施,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五是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团青助理”专项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注重部门联动,提供有力保障
团榆林市委不断加强与党政相关部门特别是人社部门的相互联动,积极争取支持,以保障“团青助理”个人权益为基础,以团委工作需要为导向,保障并兼顾了团委工作需要和“团青助理”个人发展需求。一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为“团青助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岗位补贴,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续签劳动合同;二是工作中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团青助理”合同期满、年终考核及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有关情况;三是按时向市人社局和人力资源公司上报“团青助理”的考勤情况,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杜绝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团青助理”工资等现象;四是针对放弃职位的“团青助理”,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上报市人社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申请补录;五是对“团青助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等现象。
三、注重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团榆林市委坚持人员素质统一化高标准、人员技能差异化严要求,在坚持全面系统培训共青团基本知识的同时,加强针对不同岗位需求的专业性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团青助理”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一方面,“团青助理”在上岗之初,统一进行岗前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使得新聘共青团助理员初步掌握团务基础知识、志愿服务工作以及日常礼仪等方面内容。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平时的业务培训,对“团青助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针对在不同岗位开展工作的专业知识需求和在市级、县区、各直属团委和基层团组织日常工作中不同的工作实际,设计并开展了文件收发、文稿起草、会场布置、志愿服务活动、少年宫专业课、脱贫攻坚、新媒体等多项工作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注重作用发挥,打造工作品牌
团榆林市委注重发挥“团青助理”的作用,除安排常规性的服务机关、处理团的日常工作外,还特别安排在重大活动上开展服务。通过组织参与、服务榆林市一系列重大活动,既锻炼了“团青助理”整体队伍,又打造了榆林共青团的特色工作品牌。“团青助理”多次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技之春”“关爱自闭症儿童”、尊老敬老等青年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7项、300余人次;在“清洁家园 青年先行”志愿者服务活动、“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 创建森林城市”小手拉大手家庭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等活动展现了良好的风采,为“共青团”“团青助理”赢得了点赞,提高了共青团的社会美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特别是在第十一届榆林国际煤炭暨能化装备技术博览会上,“团青助理”工作人员为大会提供会议咨询、会展引导、会展解说、安检保卫、礼仪引导等志愿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形成了共青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团榆林市委通过持续建设“团青助理”工作体系、打造“团青助理”品牌,为缓解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也为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基层团干部队伍探索了制度,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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