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机关有关部门:
按照团中央工作要求和团省委宣传战线年终考核指标内容,为切实了解掌握各地市团委及省直各团工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开展情况,现就有关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各地市团委及省直各团工委要认真统计上报在本地区、本系统内开展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场次、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媒体活动次数、开展“美丽陕西,青春给力”主题团日活动场次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闻宣传报道次数。
二、统计范围
地市级团委统计至县级团委,省直各团工委统计至相关厅局、企业、高校。
三、工作要求
为准确评价各地市团委及省直各团工委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市团委及省直各团工委务必认真统计,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所有统计数据于12月31日中午前上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马 梁 张 晨
联系电话:88418209
2.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媒体活动统计表
3.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新闻报道统计表
4.“美丽陕西,青春给力”主题团日活动统计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