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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3]1号 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

更新时间:13年01月06日 点击数:2409

各有关高校团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精神,结合各高校寒假放假实际情况,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14日—2月1日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范围
2013年寒假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的大学生从在陕22所高校遴选,共50人,由省政府13个工作部门提供见习岗位。具体安排见“选派大学生假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各高校名额分配表(2013年)”(附件1)、“选派大学生假期到部分省级政府机关见习人员分配表(2013年)”(附件2)。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同意参加见习;
5、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团省委学校部具体实施,各高校团委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
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和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发布”微博上发布见习报名消息。同时,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海报栏等在各高校广泛宣传报名消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7日。
报名地点为各高校团委,由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
3、资格审查
各高校按照76号文件及《2013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方案》相关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4、人员分配
遴选出的大学生由各高校团委盖章确认后,报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选派高校
1、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遴选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
3、为本校每名见习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附件:1、选派大学生假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各高校名额分配表(2013年)点击下载此文件
            2、选派大学生假期到部分省级政府机关见习人员分配表(2013年)点击下载此文件
            3、见习大学生登记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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