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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3]2号 关于推荐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13年01月06日 点击数:1329

各市(区)团委、青年企业家协会,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是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成立于1986年。作为共青团组织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在团省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青年企业家的成长成才,以建设一流社团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广大青年企业家施展才华、成就事业和回报社会搭建了舞台。
根据《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定于2013年上半年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省青企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为做好换届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会员人选推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能够遵守《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省青企协组织开展的活动;
3.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4.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省内及长期在陕西工作的外省青年企业家;或者在外省工作的、愿意为家乡发展做贡献的陕西籍青年企业家。包括:上市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二级法人单位企业经营管理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者;
5.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名额分配
各市(区)团委、青企协推荐名额见附表(附1),省直各团工委推荐10名会员,各驻外团工委推荐5名会员,有关厅(局、企业)推荐1至2名会员。
各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层层推荐会员,并填写《陕西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仍然符合条件的第六届青企协会员需要重新推荐。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省青企协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按照《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规定,各市(区)青企协有向省青企协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未成立协会的市(区)、省直各工委、各厅(局、企业)应把推荐会员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
2.请按所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认真推荐陕西省青年企业家第七届会员,并按要求填写《陕西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入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省青企协秘书处。
3.请各市青企协认真总结近年来青企协各项工作,形成总结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填写调查问卷,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省青企协秘书处。
联 系 人:李宗际 路 佳
联系电话:029—88415242、88412064
邮    箱:sxqqx@sina.com
附件:1.各市(区)团委、青企协推荐省青企协会员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陕西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各市青企协工作情况调查问卷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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