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我省自2006年推出“希望工程圆梦大学·牵手行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参与下,到2010年底,陕西希望工程“圆梦·牵手行动”筹集资金5529万余元,为贫困学子提供321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18953名困难大学生圆梦大学。此项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为更好的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参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梦大学,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陕西建设,团省委、省希望办决定联合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华商报》等单位,继续开展“圆梦·牵手行动——2011陕西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勤工助学活动”活动(以下简称圆梦·牵手行动)。
一、活动名称
“圆梦·牵手行动——2011陕西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勤工助学活动”。
二、活动主题
“勤工助学,圆大学梦”。
三、活动目的
宣传介绍国家助学政策,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资助平台;宣传捐赠典型,倡导“传递爱心、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2011年6月—9月。
五、资助对象及方式
资助对象:2011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校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年收入标准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子女,因突发疾病、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
资助方式:资助通过勤工俭学和社会捐款两种方式进行。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除了安排勤工俭学外,在勤工俭学中表现优异的200名学生将获得奖学金500元。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实施“圆梦·牵手行动——2011年陕西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勤工助学活动”,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圆梦·牵手行动工作,并将本地资助和提供勤工助学情况及数据及时上报省希望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本次勤工助学活动的领导,做好社会筹资、岗位对接、学生资助、受助学生档案管理和典型挖掘宣传以及学生入学后的联络沟通等工作。
3、坚持原则,把握分寸。坚持勤工助学和捐款资助自愿原则,不得硬性摊派;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不搞互相攀比。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宣传媒介,对“圆梦·牵手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注意搞好信息反馈,及时向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反映活动进展情况。
联系人:陆珏 王小军
电 话:029-88417191 884130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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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邮 编: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