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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47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寻访“天翼希望之星”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6月14日 点击数:1464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联合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华商报社共同开展寻访天翼“希望之星”活动。希望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奋发向上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华商报社
二、活动时间
2011年 6月—2011年 9 月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个人成就。
四、活动安排
1.校内寻访及推荐阶段——校园网事迹展示
寻访推荐时间:2011年6月 15日—2011年6 月30 日
各高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举办寻访“天翼希望之星”活动,协调校园网、校园BBS等大学生经常关注的校园网络媒体,对活动及本校推荐的“希望之星”进行广泛宣传和展示。报名表可在陕西希望工程网站下载(www.shannxihope.org.cn。组委会将根据事迹代表性,对所推荐的“天翼希望之星”的自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活动启动后,将全程跟踪各校的活动情况,并开辟活动专栏进行详细报道。相关报道将在华商网及各大媒体呈现。
2.推荐阶段 ——产生“天翼希望之星 ”候选人
2011年 6 月25日前, 各高校团委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名额分配确定候选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正式向组委会提交“天翼希望之星”候选人 。候选人材料应包括候选人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所有材料均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提交到组委会(电子版表格和事迹材料发至省希望办邮箱)。
3.寻访结果公布——产生“天翼希望之星 ”
      公布时间:2011年9月3日
2011年8月底前,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高校团委推荐的 “天翼希望之星”候选人中确定100名“天翼希望之星 ”,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团委进行相关处理。
 公示期满后组委会将正式对外公布最终评定的“天翼希望之星”名单。
4.后期宣传
各高校团委应通过本校的校园媒体,对本校“希望之星”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号召全校同学深入学习他们的自强精神。
五、活动奖励
100名“天翼希望之星 ”,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元“天翼希望之星奖学金”及电信手机一部,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寻访“天翼希望之星”活动组委会
联 系 人: 陆珏 王小军
联系电话: 88417191 88413097(传真)
电子邮箱: shannxihope@sina.com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附件:1、2011年度天翼希望之星名额分配方案点击下载此文件
      2、2011年度天翼希望之星候选人登记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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