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要求,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活动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三唱三颂”活动相关安排,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活动,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5月-6月
二、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全省青少年纪念建党90周年青春歌会
三、活动内容
以“三唱三颂”(唱红歌颂扬延安精神、唱赞歌颂扬改革开放、唱家乡歌颂扬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精选各个时期能够反映党的奋斗历程、人民群众对党的深厚感情、青年奋勇投身革命、建设、改革宏伟事业精神风貌的经典歌曲,着重表现一代代青少年在党的领导下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社会进步、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懈奋斗,唱响当代青少年与祖国共奋进的时代主旋律。
四、活动形式
歌会活动采取各单位开展群众性歌唱活动和市、县或本系统分别组织集中演唱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省委将于五四期间举行陕西省“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活动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依次在全省各市(杨凌示范区)开展传唱活动。
五、注意事项
1、活动以“永远跟党走——全省青少年纪念建党90周年青春歌会”为统一名称。在各地举办的歌会,可在统一名称之后加地方名称,如“永远跟党走——全省青少年纪念建党90周年青春歌会·宝鸡”。
2、每场歌会开场时,举行出旗仪式。由上一场歌会承办地团委负责同志向本场歌会承办地团委负责同志交接旗帜。在宝鸡市举办的首场歌会,由团省委领导向宝鸡团市委授旗,其余依次交接。
3、歌会统一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唱祖国》两个曲目结尾。活动背板要采用活动统一名称及图标。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活动是全省共青团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要通过歌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青少年中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富民强省好、三秦家乡好的主旋律。
2、精心组织。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歌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体现普遍性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各战线青年积极参与本次活动。要积极联系、协调各方资源,保证歌会整体质量和演出效果。
3、注重宣传。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组织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活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积极协调本地电视台进行录制转播,并及时将活动的报道和录像资料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杨灏
电 话:029—88403732
传 真:029—88412015
电子邮件:stxzyg@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宣传部
邮 编:710068
附件2:青春歌会活动统一图标(在团省委网站下载)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