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有关活动的要求,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5号)安排,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于清明节前夕,在全省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永远不能忘记”缅怀革命先烈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悼念逝者、缅怀先烈,增强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工作契机。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意义,广泛深入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在青少年中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特别要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和认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从而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和热爱,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积极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踊跃投身西部强省建设的伟大实践。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日—5日
三、活动安排
(一)现场活动
1、示范活动。按照团中央统一安排,清明节(4月5日)当天,将在韶山、井冈山、遵义、西柏坡,以及我省延安市等地重点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以此拉开全国青少年“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序幕。延安团市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重点活动。团省委将于清明节(4月5日)上午在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四地重点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活动名称统一为“永远不能忘记——西安市(其他同)青少年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并通过背板、横幅等进行展示。以上四地市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西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汉中市川陕革命纪念馆、咸阳市旬邑县马栏革命旧址、铜川市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等红色资源,精心设计活动程序、丰富活动形式、突出思想内涵、保证活动规模,确保活动效果。重点现场活动由所在地团委、少工委主办,具体活动方案于4月1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
3、统一活动。清明节期间,各地团队组织要利用本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场所,广泛动员广大青少年,统一开展“永远不能忘记”青少年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团省委将组织中省主流新闻媒体,全面跟进、深度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努力在全省掀起活动热潮。
(二)网络活动
团中央将联合一批重点网络,采取网上献花和留言等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各级团队组织要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引导青少年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谋划。各级团队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活动作为展示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作为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认真谋划,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各级团队组织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精心设计青少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简朴大方的文明祭奠活动,不搞铺张浪费。活动中,要严密活动组织,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大力宣传。各级团队组织要注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类媒体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媒体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不断扩大在青少年学生中的影响,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全面总结。各级团队组织要全面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团省委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团省委网站上予以推广。同时,各级团组织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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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少工委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