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按照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上半年
二、宣讲内容
一是要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1年全国“两会”精神;二是要宣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三是要宣传“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四是要宣传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要紧密结合青年思想实际和成长发展需求,通过开展宣讲活动,着力引导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具体宣讲内容详见附件1)
三、宣讲形式
一是重点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重点组织报告会、专题讲座,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优秀青年等,到基层单位面对面地向团员青年开展宣讲活动。二是充分运用媒体,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团组织,可将报告会拍摄制作成视频,上传到单位网站或团属网站上供青年下载观看。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三是广泛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级团组织要逐级动员、广泛发动基层团支部和普通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宣讲活动,通过组织支部生活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讨论宣讲内容。宣讲活动要紧密结合青年关心关注的话题,注重宣讲者与青年之间、青年与青年之间的互动,增强宣讲对青年的吸引力。
四、宣讲规模
全省共重点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150场次。其中,在高校、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115场,在各类企业举办14场,在农村举办21场(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同时,团省委将联合省内主流网络媒体,开展网络宣讲活动。
五、时间安排
各地团组织于3-5月集中组织开展宣讲活动。3月下旬,团省委和部分市级团委同时举办首轮形势政策报告会,启动该项活动。
六、活动要求
1.把握正确导向。报告宣讲的内容要符合中央精神,基本口径要与《“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宣讲提纲》相一致。要坚持正面引导,始终立足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宣传成就、分析形势、解读政策要做到实事求是。
2.明确任务分工。在学校举办宣讲活动由团的学校战线负责安排落实,在企业举办宣讲活动由团的城市战线负责安排落实,在农村举办宣讲活动由团的农村战线负责安排落实,各部门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兼顾本战线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青年群体。活动的统筹协调、部分宣讲人员的推荐等工作由团的宣传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3.扩大活动影响。要广泛动员青年参与,通过借助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营造学习氛围,让更多的青年了解宣讲内容,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各级团的学校、城市、农村战线开展报告宣讲活动的情况,由市级团委汇总,于5月6日前分别报团省委学校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同时送团省委宣传部汇总。
宣传部联系人: 马梁
联系电话:029-88418209
电子邮箱:stxzyg@126.com
城工部联系人: 路佳
联系电话:029-88412064
电子邮箱:tsx-qzb@sina.com
农工部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 029-88423120
电子邮箱:qingnongbu@163.com
学校部联系人:宋薇娜
联系电话: 029-88412074
电子邮箱:gqtxxb@sina.com
2.“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集中宣讲任务分工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