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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0〕8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0年03月10日 点击数:1281

    各设区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团委、人事劳动局:
    2009年,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启动了全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各级团组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农村青年培训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为服务广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农村青年的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农村青年投身“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体培训计划安排下,全省各级团组织培训2~3万名青年农民工和“两后生”,进一步提高农村青年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从事现代化农业的技术与经营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培训类型与标准
    (一)继续开展两类培训。一是对返乡青年农民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组织开展相应培训,提升青年农民工技能水平。二是对农村“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组织农村“两后生”到技工院校参加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二)执行两种培训标准。一是以共青团为主的,必须达到3个标准:培训时间达到3天以上;由团组织主导,可以借助各种力量共同开展;接受培训的农村青年应是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联系和组织推荐的。二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体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农村青年进行培训。
    三、项目操作办法
    (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农村基层团组织网络,扩大招收和组织一批农村“两后生”,参加技工院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完成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任务。各市(区)、县(市、区)团委要按照目标任务中培训计划名额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组织人员到经过资质认证的项目实施培训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及时完成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任务。培训结束后,按《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要求,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按规定申请政府财政补贴。
    四、“领头雁”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对已建成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基地的后续建设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率。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培训环境;努力提高基地办学能力,拓宽培训项目。县级团委切实做好已有培训基地的后续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市级团组织可适当增建培训基地。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由团省委农工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务交流中心具体负责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工作。
    (二)机制保障。各级团组织要把做好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要强化各级团组织与人保部门的定期联系机制,确保培训目标落到实处。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落实。各级团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沟通协商,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各级团组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推荐确定承担任务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按分配名额制定本地培训计划。要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考核,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各技工院校要积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二)加强沟通,注重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为团组织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提供必要帮助,符合条件的市、县两级团委所属和联系、表彰的培训机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承担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具体承担培训任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开展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以东西互助、区域合作等方式,努力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开发岗位、提供信息、做好对接。
    (三)规范操作,注重培养。各级团组织要注意做好培训人员名单、讲课讲义、相关图片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参训人员按照制式表格(附件2)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经各团市委汇总整理后报团省委农工部;要结合实际,选取部分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作为重点结对帮扶对象,在技术指导、就业帮扶、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跟踪配套服务,帮助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四)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做好成功创业农村青年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青年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乡村宣传栏,加强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宣传,了解掌握外出和返乡青年农民工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服务工作。
    附1: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名额分配表
    附2:2010年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人员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3月10日
附1:
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活动名额分配表
 
市(区)名
培训数量(人次)
西安
1200
宝鸡
3000
咸阳
3000
铜川
1200
渭南
2800
榆林
2800
延安
3000
汉中
2600
安康
2600
商洛
2000
杨凌
600
总计
24800
 

附2:
2010年陕西省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人员登记表
单位(签章):
姓 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培训后提供的服务
 
 
 
 
 
 
 
 
 
 
 
 
 
 
 
 
 
 
 
 
 
 
 
 
 
 
 
 
 
 
 
 
 
 
 
 
注:培训后提供的服务:1、技术指导。2、就业帮扶。3、小额贷款。4、其它。(只填选项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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