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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禁毒青力量” 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2年06月01日 点击数:8326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禁毒宣传进万家,团省委决定以“禁毒青力量”品牌为总牵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争做禁毒先锋 守“尉”无毒家园”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范围

全省范围内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

以“争做禁毒先锋 守‘尉’无毒家园”为主题,举办陕西省“禁毒青力量”品牌活动线上发布会,主要内容包含公益代言(在全社会各行业选取12名优秀青年代表,为禁毒宣传代言)、文创产品(制作一系列“秦小尉”微信表情包、MG动画、动态海报、造型U盘、创意围裙、水杯雨伞等文创产品)、守“尉”行动(开发线上禁毒知识闯关游戏,增加参与度及趣味性)、禁毒慕课(邀请禁毒专家等录制4期禁毒精品课程,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等四大版块内容,推动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二)市县层面

1.主动联合本级禁毒部门,充分利用省级资源,借鉴省级宣传活动模式,配合完成省级示范活动;重点在公益代言视频、守“尉”行动和禁毒慕课三个环节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禁毒宣传月活动,调动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性。

2.充分发挥各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团属社会组织和资源优势,依托法律、心理、青少年事务社工等领域专家,通过举办示范活动、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发放禁毒倡议书、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线下禁毒宣传教育。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月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以“禁毒青力量”为统一品牌部署本地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各市(区)在禁毒宣传月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场市级示范活动,线上线下均可。

2.创新宣传推广。各市(区)团委要结合“红领巾法学院”“禁毒青力量”等品牌工作,及时发掘本地在活动组织、工作方法、创新形式等方面经验,拓展宣传载体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内容,配合好省级活动宣传推广的同时,做好本地禁毒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舆论声势,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工作浓厚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各市(区)团委要统筹做好各项活动进度安排,及时梳理报送相关资料,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视频、图片等支撑材料报团省委权益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权益战线相关考核。

 

联 系 人:任荣荣  029-88412079  18602936868

电子邮箱:sxqyb029@163.com

 

附件:共青团陕西省委2022年“禁毒青力量”发布会活动方案.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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