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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更新时间:22年04月19日 点击数:9071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企业团委:

根据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指引》要求,经与省人社厅商定,现将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年满16至35周岁(1987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曾获陕西省优秀(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4.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高超或工作本领高强,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承接团省委重大项目工作、在2021年度团省委重点联系企业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企业符合条件人选优先推报。

6.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含)以上干部、规模以上企业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团的专职干部、曾获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不得推报。

二、推荐类别

1.科技创新类。富于创新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理论创新、科研攻关等科技自立自强各领域取得较大成绩。

2.经营管理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突击攻坚,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第一线,苦干实干,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作出较大贡献。

3.技能技术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技能、技术、专业水平在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在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专业引领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4.行政管理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在本职岗位上成绩较为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司法执法类。具备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诉讼审判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6.社会服务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社会治理等各领域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工作步骤

1.推荐公示。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需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职务、学历、职称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团组织。

2.推荐申报。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 1)做好推荐审查工作,于4月30日前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汇总表(附件3)、公示截图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电子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推荐人员身份证、照片、获奖证明材料)同步发至电子邮箱或微信。

3.审核上报。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报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并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 1.2:1的比例择优确定推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中央。

四、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一线。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级团组织要将青年技术工人、青年工程技术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青年经营管理人员等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作为推荐人员主体。

2.严格推荐程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优中选优,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逐级审核后,由各市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后上报。

3.积极宣传报道。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勇争先、青春建功新时代。

 

附件:1.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doc

附件:3.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推报汇总表.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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