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通知公告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授予首批陕西省“中学示范团校”称号的决定

更新时间:20年12月08日 点击数:4048

为深入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持续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共青团陕西省委按照“健全组织机构、建设固定场所、配备师资队伍、建立课程体系、丰富实践载体、加强工作保障、优化考核评估”的要求,对市县两级团委申报的“中学示范团校”进行全面审核,经研究,决定授予西安市经开第六中学等10所中学陕西省“中学示范团校”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首批陕西省“中学示范团校”珍惜荣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团员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全省各中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严格落实团中央下发的《中学团校建设工作指引》,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85%以上的中学建立团校,中学团课课程体系基本确定,团课教学师资队伍基本形成,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教育基本规范。希望市县两级团委在教学内容、师资培训和项目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协调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支持中学团校建设,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推动我省中学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首批陕西省“中学示范团校”名单.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0年12月3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全省“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观摩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