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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16号 关于印发《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0月12日 点击数:1454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现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宋文科 倪 欢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88423120(传真)
  电子邮箱:qingnongbu@163.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团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农村青年分布聚集新特点,集中力量推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抓好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现就推进我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是进一步加强乡镇团委与农村青年联系的现实需要。从团中央的抽样调查和团省委的调研结果看,无论全国还是我省,农村青年在乡镇聚集的数量较多,青少年学生绝大部分集中在乡镇学校,在乡镇工作和兼职的农村青年人数已经超过在村务农的农村青年人数。团组织不能抽象存在,必须融在广大青年赖以生活的特定的社会之中,因此要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针对农村青年在乡镇聚集较多的实际情况,用社会化聚集的方式和载体建团,依靠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团的委员会,建设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大团委”,才能有效覆盖村外镇内青年。
(二)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是进一步推进乡镇团委建设的有力抓手。农村基层团建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性课题,近年来,全团狠抓基层,我省在农村基层团建上也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组织格局创新全面完成和乡镇团委规范化建设推进之后,全省乡镇团委的工作力量普遍得到增强,桥头堡作用初步得到发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委员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乡镇团委工作活力还不强、与乡镇普通青年联系还不紧密等方面。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将为化解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乡镇团委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三)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是乡镇团委真正发挥桥头堡作用的组织保障。相对于过去只有下属村团组织的乡镇团委,乡镇实体化“大团委”不是一个简单的领导层级,且还有大量的直属团组织,既指导、推动下属的村团组织工作,又直接组织、联系、团结镇区内的农村青年;既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有镇区内依托区域、功能性聚集载体建立的各类直属的团组织,如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团组织,能够更好地整合各种资源开展工作,能够更有效地覆盖村外镇内青年,也能够更好发挥乡镇团委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
二、指导思想
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依靠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团的委员会,建设由镇区(乡镇政府驻地实际建成区)内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大团委”,继续着力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继续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建设,发挥乡镇团委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努力使农村团的建设和工作融入农村青年日常生活之中,融入农村新型生产方式之中,融入农村青年致富追求之中。
三、目标任务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力争年内见到明显成效。要以镇区为重点,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青年聚集方式和载体建团;按照平均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确保2013年3月底前绝大多数乡镇形成“既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工作,又要直接组织、联系、团结镇区内的农村青年;既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有镇区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的实体化“大团委”基本组织体系。
四、进度安排
(一)摸底调查,制定方案。2012年10月11日-10月20日。以县为单位,迅速对本地青年聚集、产业发展、乡镇规模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上报到市级团委,市级团委结合调研结果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10月20日前上报至团省委。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2年10月21日-12月31日。把握好直属团组织建设、专业合作社建团等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工作,力争年底前绝大多数乡镇初步建立实体化“大团委”基本组织体系。
(三)总结完善,实现活跃。2013年1月1日-3月31日。全面建成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基本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直属团组织工作制度,开展好团的活动,保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的频率,市县级团委要注意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推广经验,实现基层工作全面活跃。
五、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乡镇直属团组织建设。在镇区内农村青年聚集较多的区域或功能性组织,运用农村青年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形成的社会化聚集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一是按聚集区域载体(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建团;二是按聚集组织载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大学生村官组织等)建团。
(二)进一步明确组织规则。一是鉴于镇区内不同区域和载体青年聚集程度差异较大,乡镇直属团组织的形式、名称(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定。二是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可由乡镇团委委员兼任,也可选拔思想认识高、热爱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的青年党团员兼任。三是新建的直属团组织由乡镇团委管理,与村团组织是并列关系;已有的团组织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思路进行系统梳理,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可实行双重管理;对于农村流动团员,可根据其工作或生活的聚集方式参加多个团组织的活动,实行多重覆盖。
(三)灵活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内容设计,结合农村青年的核心诉求,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直属团组织要保证一个月开展一次活动,活动要首先体现组织存在,然后体现组织吸引力,再体现组织的引导。要多开展农村青年喜欢的活动,如文体类、技能培训类、公益服务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展就业创业类活动等。活动要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对青年的覆盖面,真正对青年有所帮助。直属团组织可独立开展活动,也可联合其它团组织共同开展。
(四)注重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认真落实团省委、省农业厅联发的《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陕团联发〔2012〕3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力争有新的进展。团组织建立后,规模较大的可隶属于团县委,规模不大的隶属于乡镇团委,村域内的合作社可隶属于村团支部或村社联建团支部。
(五)要着力解决乡镇团委的工作经费。从目前陕西实际来看,乡镇团的工作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团省委正在努力推动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在我省的落实,市县级团委也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支持,并通过社会化动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乡镇团委。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是全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对于深化乡镇组织格局创新、充分发挥乡镇团委桥头堡作用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团组织要站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和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级团委要迅速制定方案,进行面上安排,靠前指导、加强调度、强化支持,把支持重点放在争取政策、协调资源上。县级团委要争取县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全力以赴推进。乡镇团委作为此项工作的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力量,按区域、功能聚集载体逐一建团。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积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特别要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
(三)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制度,进行抓点示范。团省委党组成员将包联全部市(区)团委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每个市抓1个示范县,示范县内再主抓1个示范乡镇;每个市级团委要联系抓好3-5个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每个县级团委要联系抓好1-2个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通过工作调度会、培训、抽查、通报等措施,完善督导机制,注意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和示范带动各地工作。
(四)加大跟踪支持。市、县级团委要拓宽联系渠道,及时跟踪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要建立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制度,逐级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市(区)团委要及时向团省委农工部报送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围绕团支部建在哪里、支部成员有哪些人、联系了哪些青年等关键问题,设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持续加大对基层的资源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这项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五)做好督查通报。为切实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现整体推、集中推的良好工作态势,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团省委将本项工作纳入对各市全年工作考核范围,并从本月起实施月通报制度,主要通报各地的新举措、新进展、好经验等。各市、县也要配套建立相应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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