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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67号 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月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5月21日 点击数:2414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厅(局、企业)团委: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降耗,低碳减排”的科学发展意识,鼓励青年职工创新节能减排技术,提升青少年节能增效能力,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实践活动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节能低碳·保护家园。
二、 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三、 活动内容
1、开展“节能减排”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通过各种形式系统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科普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企业、学校、社区等设立共青团节能减排宣传栏,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
2、开展“节能减排”四个一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的“四个一”活动,争做“节能标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节能环保的生活习惯。开展“绿色节能”志愿活动,通过征集宣传标语口号,制定节能减排公约,树立节能环保典型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文化氛围。
3、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节能减排示范行动”。以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示范行动为导向,带动广大青年职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号召广大青年职工树立节能减排工作意识,弘扬节能减排文化,形成节能减排工作理念。发动各类青年岗位能手带头学习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促进企业生产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
4、继续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团员青年 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关注沿河污染状况,及时向环境监测部门反映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以捐植爱心树、纪念林等方式进行植树造林,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
四、活动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是全省各级团组织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的有效举措,各级团组织要把“节能减排”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心策划,按要求推进活动开展。
2、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把动员和组织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实效性工作,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本次活动突出青少年特点,贴近青少年生活。活动结束后,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总结工作,把“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果,大力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青少年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团组织请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团省委城工部。
联系人:路 佳
联系电话:029-88412064                     
电子邮箱:tsw_qgb@sina.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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