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企业、学校团委:
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活跃青少年业余生活,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陕西青少年朝气蓬勃、勇立潮头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创作、生产、推广符合青少年特点、有效诠释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像、视频、动漫等文化精品。团省委拟联合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文投,下同)在全省广大青年中开展“陕西省首届青少年数字影像大赛”,推动一批优秀青少年影像文化产品脱颖而出,为全省青少年文化产品生产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中旬至9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青春留影,感动在心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组委会
协办单位:陕西卫视、陕西日报、华商报、华商网等
四、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下旬前)
做好大赛的前期协调、文件下发及相关准备工作。于5月下旬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
1、各级团组织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广大青少年、创作团队积极参与录制影像作品,并做好有关作品的收集与初步遴选工作;
2、团省委开通作品上传电子邮箱,通过官方微博择优展示参赛作品;
3、团省委官方微博微视频、陕西卫视等平台播放展映参赛作品,宣传推广本次大赛。
第三阶段:评选阶段。(7月初至7月底)
1、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组委会和华商网官方网站设立网络投票专栏,对影像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初选。
2、由国内外专业权威、媒体领导、文化名人等构成终极评委组,对初选作品,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复选。
3、“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颁奖典礼”电视现场直播,终评作品现场揭晓。
第四阶段:展播阶段。(8月初至9月上旬)
经复评的作品将通过各地市LED大屏,企业、高校等播放渠道在全省展播,同时,各级团组织也要充分利用团属网站、微博等媒体展示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阶段(9月上旬)
邀请主办单位及国内外专业权威、媒体领导、文化名人等作颁奖嘉宾,在“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颁奖盛典”上设置“陕西青少年数字影像大赛”颁奖环节和颁发相关奖项。
五、作品征集要求
1、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剧目,不得侵犯别人版权;
3、作品需围绕活动主题,可融合三秦典故、红色经典、公益教育、道德教育、人物传记、科普幻想等;
4、片长10—20分钟。短小精悍、创意非凡、寓意深刻的短片,内容追求青春阳光、积极向上、内涵丰富、引人深思;
5、可以是通过手机、DC、DV拍摄的画面经过剪辑合成的影片,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AVI/VOB/MPEG格式。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6、作品文件(高清格式),提供剧情简介、参赛类型、联系方式等;
7、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
六、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以提交作品并通过初选的参赛者数量高低为标准,对各市(区)、企业、学校团委等进行评选和奖励前10名。
2、优秀作品奖:
(1)题材类
最佳剧情奖(2名)
最佳纪实奖(2名)
最佳动画奖(2名)
最佳公益奖(2名)
最佳创意奖(2名)
(2)技术类
最佳导演奖(2名)
最佳编剧奖(2名)
最佳音效奖(2名)
最佳剪辑奖(2名)
最佳摄像奖(2名)
共20个优秀奖项。各奖项获奖者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3、特等奖
最佳影片大奖(1名)
最佳制作人大奖(1名)
七、版权说明
1、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相应使用权。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以公益事业宣传、青少年宣传教育引导、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形象宣传等用途,不另付酬金或版权使用费。
2、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剪辑集结并对外推广,但不得含有任何商业目的,同时作者享有署名权。
3、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代理版权。
4、第三届中国•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拥有参赛作品的展映权。
八、评选规则
评选采用“十分制”评分
1、主题符合参赛标准,富有新意、创意。(2分)
2、故事情节完整、流畅,有深意。(2分)
3、作品视觉冲击力强,具有很强的感染力。(2分)
4、摄影,剪辑技术熟练,具有独到的表现力和操作性。(2分)
5、作品命题新颖、独特。(1分)
6、作品描述到位,能很好诠释作品意境。(1分)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陕西省首届青少年数字影像大赛”是今年全省推进共青团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工作力量和条件保障,努力将大赛办出成效、办出影响。为保证活动的效果,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企业、学校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联系及协调工作,并将名单于5月22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员表见附件1)。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鼓励广大青少年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青少年自身实际情况,拍摄出丰富多彩的影像作品;要广泛动员青联委员、企业工人、大学生、中小学生、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自组织等不同青少年群体参与活动,力争形成多方面、多角度反映全省青少年生活的影像文化作品;要依托企业文化组织、各类高校社团等,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针对性;要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和文化、艺术、时尚等元素设计开展活动,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把握导向,严格把关。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青少年深化对和谐社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要将“陕西省首届青少年数字影像大赛”与团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和重点品牌活动结合起来,提升工作实效。团属媒体要开辟比赛的报道专栏,加强活动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力量,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
联 系 人:马梁;电话:029—88418209
邮 编:710068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58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