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团中央下发《关于建立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与新浪网合作建立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微博体系组成
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由主微博、常务微博、省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和项目专员个人微博组成。主微博和常务微博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开通运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新浪网将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统一批量开通。
主微博:“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
常务微博:“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官方微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官方微博;
“中国共青团—中国青年网”官方微博。
二、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请及时开通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上报青年志愿者协会微博信息登记表,以便完成加“V”认证和批量关注等工作。截至日期:2012年3月15日。
三、项目专员微博
全省首批“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的微博帐号已经批量开通,昵称为“青年志愿者XXX(实名)”。由于项目专员有重名或名称过长等情况,有极少部分的项目专员没有开通微博帐号。可自行开通后由团市委统一上报。
项目专员发布5条信息后由新浪网统一加“V”认证。请各团市委通知各项目专员于2月29日前完成修改初始密码、发布首条博文、完善相关信息等工作,尽早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确保正常有效运营。
(因信息涉及个人账号、密码,不便公开发布。安全保密起见,请各团市委联系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索取登录邮箱和初始密码。)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内容运营。参考微博发布规律,各地可设置话题以增强话题整体影响力,也可将招募信息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内容及时通过私信等方式发至省官方微博,共同发布,扩大影响。
2.专人负责。各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微博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宣传平台的作用,又要规范管理,严密监视,防止消极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要制定预案,有效预防、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健全体系。各项目专员在修改密码后,请及时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三秦青年-陕西共青团、@陕西青年志愿者。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微博的开通工作由地市级团委统筹安排。
4.积极推动。各市级团委要把微博工作作为加强以项目专员为骨干的“关爱行动”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手段,专门部署项目专员开通微博的有关工作,积极督导项目专员使用微博,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反馈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效。
联系人:唐超 乔敏
电话/传真:029-88426647
电子邮箱:sxyouth@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