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投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1号)要求,现就以“共植一片绿·保护母亲河”为主题,做好我省“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流域重点,建设示范青年林。按照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部署,今年要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大力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黄河流域青少年植树行动”,我省沿黄各市、县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积极响应,广泛开展青少年植树造林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绿化、林业部门的合作,根据当地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营建黄河青年林项目的新模式。团省委、省绿化委和省林业厅将资助建设省级黄河青年林示范基地。
(二)服务地方大局,广泛参与绿化项目。围绕渭河综合治理、汉江综合整治工程等大型流域生态工程,配合“千里绿色长廊”、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等造林绿化规划项目,集中向社会推荐一批青少年保护母亲河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公开募集建设资金,采取“项目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监督”的方式,建设一批青字号示范林。继续深入推进“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行动,重点围绕秦岭72峪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垃圾清理、生态考察等系列环保活动。
(三)多渠道组织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纪念林、认养领养林木绿地;结合各地实际,广泛开展“种养纪念树,见证我成长”活动,动员青少年大力开展身边增绿行动,进一步探索家庭爱心植树活动模式;积极联络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自行车单车群、登山协会、车友会等各类兴趣协会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大绿色联盟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加强植树活动信息发布与活动展示。鼓励各地以流域或地域为单位联合开展青少年植树等活动。
(四)促进乡村生态和谐,投身城乡绿化。大力开展房前屋后等“四旁”植树、参加乡镇村屯和城镇乡村道路绿化、抚育树木和养护管理林木绿地等多种方式植绿、爱绿、护绿、兴绿,共建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争取社会资源向基层倾斜,大力支持优秀青少年环保项目并予以推广,支持和引导乡镇团组织开展植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团组织通过小额贷款、贴息、担保方式创新等方式支持青年从事林业创业。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保护母亲河——2012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是今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是组织动员青少年参与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引导青少年进行生态环保道德实践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支持;要完善制度设计,把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和牵动基层开展工作;要在活动设计和组织过程中,注重动员青少年普遍参与。
(二)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加强合作,定期沟通情况,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筹资与动员等,绿化、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青少年植树活动纳入当地生态建设总体工作计划,加强技术指导,与团组织商定适宜青少年参与的身边增绿活动等。各市级团委要建立督导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动态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进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报表见附件)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将植树造林与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文明理念相结合,重视发挥手机短信、微博、播客等新媒体的作用;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并将其作为我省保护“母亲河奖”评选表彰的推荐对象。示范青年林所在县的团组织要重视通过媒体及时展示建设情况。
各地请于2月底前将有关安排、特色活动和新闻线索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贺翔
电话/传真:029—88423120
电子邮箱:qingnongbu@163.com
陕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慧中
电话/传真:029-88653065
电子邮箱:sxlwb3065@163.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绿化委员会
陕西省林业厅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