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
为切实抓紧抓好我省2012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小额担保贷款等全团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团中央统一安排,团省委决定对2012年全省城市战线重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明确目标任务。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按照“省级团委申报、团中央城市部统筹、团中央书记处决定”的原则,确定了我省城市战线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团省委根据各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既有工作基础等情况,确定了各市(区)2012年各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市(区)团组织要逐级抓好目标任务分解工作。
2.强化台帐管理。各市(区)团组织要加强台帐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应用台帐信息库加强重点工作的分析调度。要严格台帐信息管理责任,强化县级团委录入责任,强化市(区)团委审核责任,确保台帐信息真实准确。团省委将每月对各市(区)台帐信息进行电话核查,核查结果定期通报。
3.严格考核评估。各市(区)团组织要根据年度任务完成率、台帐信息准确率、日常工作举措等情况,逐级建立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团省委将依据台帐录入信息,采取百分制对各市(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包括工作成效和工作举措两个部分,工作成效占80分(根据台帐信息准确率、年度任务完成率计算),工作举措占20分(根据各地工作部署、工作举措评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各项重点工作评分=【台帐信息准确率(%)×年度任务完成率(%)×80分+工作举措评分】×K
其中,台帐信息准确率根据团省委电话抽查情况计算;年度任务完成率根据各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计算(超过120%按120%计);K为权重系数,K=1+本市(区)实际完成数/全省实际完成总数。
此外,考核评估还将采取各项重点工作资料报送情况扣分制度,凡团省委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上报的城市战线各项重点工作相关资料,上报时间以文件通知截止时间为准,每延迟1天,在各自此项工作得分中扣除0.2分(扣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上报,需发送加盖团市(区)委公章的书面说明。
4.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团组织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工作路径,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团省委将依据各地台帐信息,每季度末通报各市(区)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情况。
此外,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将重点考察工作资源保障情况和推进全团重点工作情况;青年文明号工作将重点考察创建规模、参加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情况和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将重点考察岗位能手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市(区)技能大赛组织情况。材料报送扣分制度同上。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