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支持我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发展,共青团陕西省委、明日之星助学工程委员会联合开展“希望工程--明日之星爱心家园”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
全省11个市(区)的107个市(县、区)及省级重点示范镇的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小学及品学兼优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11年9月——2012年12月
三、捐赠物资金额及内容
捐赠物资金额共计约1000万元。向全省107个市(县、区)各捐赠价值9.7万元学习用品(其中每县援建4.4万元的“希望工程--明日之星爱心家园”2个,每区援建2.2万元的“希望工程--明日之星爱心家园” 1个,全省36个重点示范镇各援建1个,5.3万元学习用品资助各市(县、区)所辖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小学)。
四、活动要求
1、此次捐赠活动是一项爱心公益行动,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明日之星公司所开展的捐赠活动,提供接受捐赠市(县、区)各学校的名单和联系方式,确保捐赠活动取得实效。
2、各级团组织接受捐赠后,应按助学活动要求将被捐赠的产品发放到学校和学生手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明日之星助学工程委员会有权利和义务就产品分配和使用的情况对学校进行回访,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方法进行讲解。
3、严禁利用公益活动,强迫或者摊派购买产品。
4、各市(县、区)团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报至省希望办。
希望办联系人:陆珏 王小军 电 话:88417197
明日之星联系人:张明强 电 话:0531-88888385
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邮编: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