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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1〕57号 关于开展创建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8月31日 点击数:2203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组织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基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创建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树立全省少先队工作典型,集中展现少先队组织在广大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特殊作用,促进全省少先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素质教育和繁荣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三、创建标准
1.领导重视。学校领导重视少先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性文件精神,能够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并提供人员、时间、场所、资金等保障。
2.组织健全。学校少先队的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经常普及队的基本知识教育,队员能掌握有关队名、队礼、队旗、队徽、呼号、作风、红领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
3.辅导员队伍建设。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参与指导学校少先队活动。辅导员的招募、聘用、培训已形成制度。
4.阵地建设。学校大队有标准化队室(标准详见附件3)、鼓号队,有条件的建有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等。
5.活动丰富。广泛深入开展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并形成特色,成效显著。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少先队检阅式等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
6.工作制度完善。学校大队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有大队活动日志等。
四、创建步骤
1.申报创建(2011930前)
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有专职大队辅导员、少先队组织健全、少先队活动丰富、少先队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小学作为创建单位。参照《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相关要求,形成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并填写《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创建申报表》,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市少工委。各市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负责审核申报创建单位申报材料,并于9月30日前报省少工委,省少工委核准后将在共青团陕西省委网站(www.sxgqt.org.cn)公布参加创建活动学校名单。
2.创建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参照《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积极建设完善本校少先队工作,并及时将少先队活动情况上传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sxssgw88412072@sina.com)及中国少年先锋队网站(http://61.gqt.org.cn),省少工委将对信息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并作为创建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3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各团工委根据申报单位创建情况,按照《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进行初评,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上报不超过15所(铜川市8所,杨凌示范区、省教育团工委4所,省直机关团工委2所)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候选学校,并附8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与学校的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12年8月31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查看、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以《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少先队专家、少先队工作者,召开创建评审会,对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进行考核验收,对于评审通过的创建单位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创建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联合授予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创建为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将作为全省推荐全国少先队各项荣誉的重要条件。
4.抽查复审
所有陕西省红旗大队”每年6月底前将少先队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少工委办公室,省少工委(或委托市级少工委)每年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经审查不再具备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条件的将予以通报摘牌。
五、相关要求
1.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要充分认识创建少先队“红旗大队”的重要意义。要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典型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候选学校名单,并指导其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要对照《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各项内容,对申报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2.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保证“红旗大队”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注意“红旗大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分配给各市的申报名额中,有农村学校、中学少先队大队。并按照创建条件和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
3.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红旗大队”申报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另附三年来该大队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相关活动照片5张等资料)一式三份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
4.省少工委将对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组织互查或抽查。经审核及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创建资格。
联 系 人:闫 博 董新伟
电    话:029-88412072
电子邮箱:sxssgw88412072@sina.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邮编:710068)
附件:1.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创建申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2.陕西省少先队“红旗大队”考核评分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陕西省少先队标准化队室建设标准 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少工委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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