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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56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陕西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候选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7月05日 点击数:1817

各高校团委:
根据《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联将于近期选拔2011—2012年度驻会执行主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陕西省学联第八届主席团单位的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本科生为2008级或2009级,研究生年级不限;
2、具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3、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满足保送研究生条件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备公文写作或活动策划特长可不受第一款条件所限。
二、选拔程序
1、高校推荐。各高校团委根据通知要求,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并于7月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交至团省委学校部办公室。
2、面试考察。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从高校团委推荐的人选当中选拔部分候选人于7月中旬进行面试。
3、委托考察。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委托相关高校团委对通过面试候选人进行考察、体检。
4、下发通知。考察、体检合格,报请团省委党组批准后,由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下发报到通知。
三、相关待遇
驻会执行主席的待遇按照陕人薪发[1990]189号文件执行,驻会期间,按照毕业生初期标准发放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驻会期满,学生仍回原学校继续学习,学习时间可延长一年。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推一年(驻会的一年计算工龄)。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是学联日常工作的主要担当者,驻会工作是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途径。希望各高校团委本着对共青团、学联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省学联驻会主席候选人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 系 人: 王少华     张海龙
联系电话: 88402353   88412074
电子邮箱: gqtxxb@sina.com
附件:2011—2012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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