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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39号 关于召开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预备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5月23日 点击数:1376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拟定于5月31日(星期二)召开省未保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 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O,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政府黄楼会议室,地址:省政府大院内。
三、参会人员
省未保委主任、副主任、成员;各市未保委主任、副主任(团市委书记)、受表彰的2010年度陕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代表、2009-2010年度陕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联系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一)表彰2010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2009-2010年度陕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审议省未保委工作报告;
(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残联、咸阳市未保委、铜川市未保委述职发言;
(四)省政府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按有关要求,请团委负责通知各市未保委副主任(团市委书记)参加会议。
 2请咸阳市未保委、铜川市未保委做好述职发言准备(发言材料限2000字以内)。
 联 系 人:冯伟
 联系电话:029-88418295 88412079(传真)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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