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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1〕25号 关于在全省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党在我心中”文艺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4月29日 点击数:1358

各市(杨凌区)团委、少工委,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站):
今年是纪念建党9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全省团属青少活动场所教育优势,培养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感情,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按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5号)安排,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少工委、陕西省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陕西省青少年宫协会决定在全省各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站)中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文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党在我心中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至10月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站)等各类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各场所要以“五四”“六一”、“七一”、红军长征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青少年纪念建党90周年“党在我心中”文艺活动。
1、以“三唱三颂”(唱红歌颂扬延安精神、唱赞歌颂扬改革开放、唱家乡歌颂扬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文艺汇演、红歌传唱,诗歌朗诵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讴歌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展示当代青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和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2、动员和组织当地青少年开展讲一个党史故事,观看一部红色影视剧、参观一个历史革命纪念馆、寻访一位优秀党员、了解一个党的新成就、自编自演红色经典短剧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对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和培养青少年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3、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摄影、征文、绘画、图片等创作,全面展示改革开放后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对青少年进行一次生动活泼的改革开放教育。同时,利用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对优秀作品进行展览,进一步表达青少年热爱党、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五、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文艺活动,是全省各级团、队组织的大事,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将活动办出成效、办出影响。
2、正确把握引导方向。要充分运用青少年喜欢、熟悉、常用的方式,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做到青少年听得懂、记得住、能理解、受感动。使青少年更好地深化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3、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及时将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次数、参与人数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统计,并于10月底前由各市团委汇总后,报陕西省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朱小军
系电话:029-88412005
邮    编:710068    
电子信箱:yani-xa@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少工委
                                    陕西省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   
                                         陕西省青少年宫协会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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