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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10号 关于转发《关于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3月08日 点击数:227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切实做好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青办发[2011]7号),对各级团委和挂职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团省委决定将此通知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市(区)、各高等学校、各县(市、区)团委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各市(区)团委要按照团中央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关于选派刘恰等同志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1]2号)要求,主动协调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完成挂职干部任职的有关组织程序;建立班子成员包联挂职干部制度,团市(区)委班子成员包联本市(区)全部挂职干部,与挂职干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统筹各类资源,为挂职工作提供保障,支持挂职干部开展工作;发挥协管职能,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现场督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挂职工作的督导检查,其中集中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
高等学校团委要加强与挂职干部的日常联系,全面掌握挂职干部工作情况,关心挂职干部生活;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评优;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挂职补助。
县(市、区)团委要积极协调,协助挂职干部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挂职干部的食宿;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挂职干部开展工作,帮助挂职干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安排挂职干部全面参与当地团的工作,压担子、派任务,帮助挂职干部锻炼提高。
二、挂职干部务必转变作风,全面完成好挂职任务
挂职工作是服务基层、服务团员青年的宝贵机会,也是磨练意志、提升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本领的难得机遇。挂职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困难,吃苦耐劳,坚持碰难题、干实事,树立和维护团干部的良好形象。挂职期间,在全面完成团中央规定任务的同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在完成团中央规定的调研时间、任务等要求的同时,落实好团省委关于团干部深入基层“两见面”的要求,确保挂职期间深入挂职县(市、区)的全部乡镇(街道)实地调研指导工作两次以上。
2、主动争取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的支持,向他们介绍团的工作情况,争取具体支持,每个季度至少直接汇报一次,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3、针对当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基本情况,至少撰写1篇实证性的调研报告,5月底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4、区分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领域,从全团推荐的基层典型经验中,每个领域选取3个左右,向挂职地的基层团组织进行分类介绍,帮助基层改进工作。
5、挖掘3到5个不同领域的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基层工作典型,特别是全团重点工作领域的典型,分别形成1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11月下旬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6、挂职期满时,与所在县级团委书记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递交1篇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报团省委组织部。
7、全面完成挂职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调整,组建“1+1+X”模式委员会,并规范其运行机制,指导新组建委员会发挥好作用。
8、开展行业、产业建团,结合挂职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至少在2个当地有较大影响、青年聚集的行业、产业中建立团组织,并规范运行,发挥好团组织作用。
9、完成统筹城乡团建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在外出务工青年集中的省外、西安或所在市建立县级驻外团组织,并指导新建团组织发挥好作用。
10、按照省、市团委部署,完成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任务,大力推动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着力增强中小学团队组织的活力。
11至少与当地1个团的外围组织或青年自组织进行接触,加以适当引导,有条件的推动在青年自组织中建立团的组织。
三、建立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建立请销假制度。挂职干部非节假日离开挂职地,单次时间在2天以内的,须向市(区)团委请假;时间在3至4天的,须向团省委组织部请假;时间在5天以上的,须通过团省委组织部向团中央组织部请假。
2、建立出勤月报制度。各市(区)团委要经常检查本地挂职干部的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挂职干部出勤情况汇总报团省委组织部。
3、建立工作总结制度。挂职干部应于每个季度末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挖掘的典型经验等情况报市(区)团委,各市(区)团委汇总后于下一季度的前3天,报团省委组织部。
4、建立经验交流机制。团省委将在陕西共青团网站和《陕西青年工作月刊》设立挂职工作专栏,介绍、交流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经验材料和发掘培育的典型。请各市级团委和挂职干部积极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动挂职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近期,请各市(区)团委对本市(区)挂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就市、县两级对接情况、挂职干部任职情况、挂职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挂职干部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建议等,形成2000字以内的自查报告,于3月14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同时请将团市(区)委班子成员包联挂职干部的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联系人:团省委组织部马东红,电话:029-88412077,电子邮箱:shxtw@126.com;团省委学校部辛磊,电话:029-88402353,电子邮箱:gqtxxb@sina.com
 
附件:挂职干部出勤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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