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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1]4号 关于申报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03月08日 点击数:1499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青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于2011年“五四”前后举办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1年5月1日—1997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1、推荐人选由市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提名人选必须为主要工作或定居在本市(区、系统、单位)的人员。各市可推荐2—3名人选,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省级有关青年社团可推荐1—2名人选,团省委其他直属团组织可推荐1名人选。
 
2、各市级团委、青联推荐人选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2名以上人选时,不能是同一界别。
 
3、各市级团委、青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4、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一式2份,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6寸不同背景的正面生活照片、工作照片各2张。
 
5、请各市级团委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资料(书面及电子版)统一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东红,联系电话:029-88412077,传真:029-88412015,电子信箱:shxtw@126.com,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邮编:710068。
 
附件: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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