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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0〕54号 关于深化我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

更新时间:10年09月07日 点击数:1483

各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团委:
我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团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深入调研和座谈,在各级“两会”上进行广泛呼吁,形成如《关于缓解就业压力招募优秀大学生做社区社会工作志愿者的建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建议、《关于制定<陕西省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条例>的议案》等有价值的议案和建议,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建设和有关青少年权益问题的解决,使“面对面”活动日益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完善“面对面”活动的制度化安排,对于引导广大青年通过共青团的组织化渠道和人大、政协“两会”的制度性安排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面对面”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共青团权益工作“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基本思路,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团省委共同协商,就深化“面对面”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普遍开展“面对面”活动,广泛听取、集中反映广大青少年的意愿呼声,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成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议案、建议、提案,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通过共青团的组织化渠道和人大、政协“两会”的制度化安排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充分了解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各级人大、政协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本级团委开展工作,组织热心青少年事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面对面”活动,开展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时,邀请团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网络、定期举办共青团“倾听日”等渠道,了解青少年思想和意愿;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青少年领域开展的专题调研和考察,注重了解大众传媒关于青少年的报道、调查及其反映的青少年利益诉求;要联络人大、政协机构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青少年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
2、加强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各级团组织要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点和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认真研究,全面分析,特别是要加强与高校、民意调查机构等专业性研究机构的合作,增强分析研究的准确性、科学性,撰写数据翔实、逻辑严密、观点鲜明、工作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在工作建议方面,市级团委要注重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政策制定;县级团委要注重推动工作落实和解决具体问题。
3、开展好“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集中活动。各级开展“面对面”集中活动,要统一活动对象和活动名称,坚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统一活动时间,在本级“两会”前集中进行。“面对面”集中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要争取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要提供扎实的调研报告和翔实的论据支持,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主题,代表团组织向与会人员介绍团组织的调查、分析、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共同酝酿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各级人大、政协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邀请关心青少年成长特别是曾提出过相关议案、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力争在合理的范围内形成和扩大共识。
4、在各级“两会”上发出集中呼吁。在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各级团组织要将经过调查研究,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的意见和建议,以团体、界别名义或通过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的方式提出议案、提案,发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权威声音。要充分发挥政协中共青团、青联界别的组织化力量,强化共青团、青联界别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意识,集中力量、集中声音、集中行动。要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青少年喜欢的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合作,加大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面对面”活动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形成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5、做好相关议案提案的跟踪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通过议案提案交办会、答复会等形式督促议案、提案涉及部门做好相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议案、建议和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在推进。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努力推动提出的建议成为重点议案、提案,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处理的部门的联系,通过议案提案办理答复会,努力推动议案提案的落实。
6、完善“面对面”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各级人大、政协应依照人大、政协组织法有关规定推动县以上团委负责人,按法定程序进入同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班子,如县以上团委负责人因岗位变动,应由新任负责人及时补充。各级人大、政协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渠道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面对面”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用足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制度性安排,建立经常性活动机制,以委员履职活动的经常化推动“面对面”活动的经常化。探索依托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大力创新共青团联系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途径和载体,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
  三、推进措施
  1、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面对面”集中活动,与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并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关于青少年成长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2、要紧紧抓住各级“两会”召开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两会”特别对话活动、“五四”纪念活动、“六一”关爱论坛等活动。根据全团统一的活动主题,开展“面对面”活动论坛、交流会等系列主题活动。
  3、要在每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各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社区、街道、学校、未成年犯管教所、留守儿童家中、厂矿工地等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场所,利用实地考察、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就青少年心理健康、留守儿童教育、大中小学生权益保障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开展视察工作和调研活动。
  4、要在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或共青团网站上开辟“征集意见建议”栏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上论坛等形式,倾听青少年真实的意愿呼声,了解青少年迫切的困惑困难,把握青少年的所思所想,并收集整理后提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各级人大、政协、团组织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面对面”活动工作的联络员,经常性地做好联络工作,指导共青团配合人大、政协做好涉及青少年舆情表达、反馈等工作,共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面对面”活动是落实“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有效载体,是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各级人大、政协、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站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民主法制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开展好“面对面”活动。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市级团委和县级团委要根据团中央确定的年度全团统一主题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积极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收集到的青少年呼声意愿、需求和困难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整理成文,形成报告,提出解决建议方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吸引和争取新闻媒体参与到“面对面”活动中来,充分利用本地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有效宣传途径和团属宣传阵地的优势,对“面对面”活动进行深层次的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4、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积极动员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专家学者等各界青年精英,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帮助,并结合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就青少年意愿和需求,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党委、政府出台一些从根本上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政策。
  5、总结提升,形成机制。要注意总结经验,注重思路和理论的提升,积极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推动“面对面”活动的经常性开展和常态化机制的形成。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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