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农业局: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迅猛发展,不仅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日益成为农村青年重要的产业聚集载体和沟通交流平台。为了开辟农村团组织建设的新阵地,进一步组织引导和发挥农村青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团中央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任务、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活动,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创新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建设团的阵地,全力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全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今年年底前,在已经建立党组织,又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全部建立团组织;在还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提高建团率;全省力争完成2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团工作。同时,大力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发挥作用的路径和载体,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各地团组织要联合农业部门,开展全面深入地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总数、主要类型、产业分布,会(社)员、青年会(社)员、团员数量,以及党建、团建等基本情况,形成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基础台账资料(见附件),并录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开发的“农村基层团建工作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登录中国农村共青团网www.cryn.net.cn)进行动态管理。摸底和录入工作于9月10日前结束,各市(区)团委、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督导,县级团委和农业部门具体实施。
(二)积极推进建团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综合分析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结构及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团建工作的措施。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团组织要选择合适的建团路径,在与农业部门充分沟通地基础上,注重依靠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力量推进建团工作;灵活团的组织设置,对团员人数不够建团条件的,采取“村社联建”、“社社联建”、“区域共建”、“行业(协会)联建”等方式积极推进;注重选好团组织的负责人,推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喜欢与青年人打交道、热爱共青团工作的青年负责团的工作;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在配置传统的组织、宣传委员的基础上,灵活配置技术委员、营销委员等,配强团组织工作队伍;要履行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等建团的基本组织程序;要明确隶属管理,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与县、乡、村团组织的关系,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一般由所在县、乡级团委领导。
(三)努力发挥组织作用。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他们建立团的工作制度,设计团的工作内容,努力探索团组织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本功能的契合点,以宣传党的农村政策、辅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青年技术人才、帮助青年会(社)员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合作意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党政和青年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主要职能,开展好政策宣讲、专业培训、交流互动、文体娱乐、生活关爱以及农技推广、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活动项目。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两后生”和返乡青年向合作组织聚集,鼓励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产业带头人、青年种养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成为合作组织的团组织的中坚力量和业务骨干。
(四)切实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建立团组织的合作组织争取扶持项目,落实优惠政策。要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干部培训基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加强合作组织负责人和青年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党团知识培训,开展推优入党,不断地为党团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要组织城市、高校、机关、企业的团组织和青年科技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合作组织的团组织结对,为合作组织提供产业知识咨询、信息技术帮扶、营销管理指导、法律援助等支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信贷、科技、涉农资金及项目的扶持力度,团系统实施的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农村青年小额贷款项目优先向合作组织倾斜。要大力开展好乡村青年文化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和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农业志愿服务者到合作组织对口支援,服务推进合作组织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团省委、省农业厅将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农村青年示范合作社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地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统筹安排,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作为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推动。各市(区)团委、农业部门要帮助县级优化环境,争取政策,为县级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必要支持。县级团委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协商,抓紧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支持,确保团建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农业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注重工作落实。各地团组织要和农业部门充分协商,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制定年内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将情况摸底与建团工作同步安排推进,边摸底,边建立团组织,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团省委、省农业厅将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各市(区)也要积极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督导,确保工作推进力度。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级团组织、农业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发掘并宣传工作典型和成功经验。各市(区)要注意沟通工作情况,汇总并报送本地特色工作措施、成效和典型。团省委、省农业厅将利用报刊、网络、简报等方式推介各地特色经验,宣传工作典型。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调研,深入研究团建的模式、载体、活动设计、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推动相关理论研究。
团省委联系人:贺 翔,029-88423120
省农业厅联系人:李 群,029-87321844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