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工作专项工作组、各试点单位:
按照全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09年7月起确定了19家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试点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根据团中央关于试点总结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方式
试点总结工作采取各试点单位分别总结和专项工作组分类别综合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试点单位分别总结:各试点单位对照团中央、团省委试点工作目标要求及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全过程、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按照团中央《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附件1)要求,认真撰写总结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各专项工作组。
专项工作组分类别综合总结:各专项工作组组织总结评估班子,认真研究本领域试点单位的总体情况,区分综合工作开展较好、单项工作开展较好、各项工作开展一般和中途退出试点工作四种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分析总结。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试点,进行个案研究分析,对中途退出试点工作的单位作出说明,并按照团中央《类别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提纲》(附件2)要求,形成分类别总结报告,与各单位试点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团中央相关部门。其中城市青年工作部应将本领域试点单位分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连锁经营企业四类分别进行综合分析总结。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是对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益探索,总结是寻找工作规律的重要手段。总结时要全面回顾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注重挖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各专项工作组和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指派专人做好总结工作。
2、认真分析试点工作成败的原因。在总结过程中,要对影响各类试点和个别试点成败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在主观上找准试点单位的确定、工作内容设计和工作方式方法等因素对试点工作的影响;在客观上找准制度因素、经济社会发展因素以及偶发因素对试点工作的影响。
3、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从理论上分析研究团组织在试点单位所属领域中的存在价值,对试点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行以及是否有推广价值作出理论上的分析和判断。
这次试点总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专项工作组和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团中央《试点工作总结提纲》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团省委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部:郝鹏涛
联系电话:029-88412077
传 真:029-88412015
城市领域试点工作组:路佳
联系电话:029-88415242
传 真:029-88412015
农村领域试点工作组:贺翔
联系电话:029-88423120
传 真:029-88412015
学校领域试点工作组:辛磊
联系电话:029-8412074
传 真:029-88412015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