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了规范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团中央拟在陕西等四省试行发放统一规格的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证。按照团中央《关于在北京、河南、重庆、陕西四省(市)试行发放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证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证发放标准
凡在各级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见习考核合格的青年,均有资格获得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证。
二、见习证发放程序
1.见习单位对见习青年表现进行初步审核,确认通过后加盖见习单位公章,报送至县级团组织汇总并统一报地市级团组织审核;
2.地市级团组织根据见习台帐信息及见习合同,对见习青年进行身份和见习情况审核确认后,加盖团组织公章(也可视实际情况由县区团委团委盖章),建立相应工作档案,各地市级团组织要于11月1日前将证书发放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包括:工作方式、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工档案(包括:发放证书的见习青年姓名、毕业院校、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见习时间、证书编号等)。
高校自建自用的见习基地,由见习单位对见习青年表现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高校团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见习证编码规则
行政区划排序号(如,北京01,陕西27)+5位自然顺序数,如,0100023(北京第23号证),2700817(陕西第817号证)。
编码区间:
西安,2700001--2710000;
宝鸡,2710001—2720000;
咸阳,2720001—2730000;
铜川,2730001—2735000;
渭南,2735001—2740000;
延安,2740001—2750000;
榆林,2750001—2760000;
汉中,2760001—2765000;
安康,2765001—2770000;
商洛,2770001—2775000;
杨凌,2775001—2780000;
团省委单独联系,2780001—2799999。
四、工作要求
1. 试行时间从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试行时间暂定为五个月;
2.见习证按照规格要求由团省委统一进行印制,并按照具体上岗情况,将见习证逐级发放至各见习基地。
3. 各级团组织要对见习证的发放进行严格监管,实现见习证准确、便捷、高效的发放,原则上确保青年结束见习后2周内拿到见习证;
4. 要把见习证的发放与见习青年管理、见习基地台帐管理相结合,通过见习证的发放,掌握青年见习动态情况,完善见习人员的台帐管理;
5. 要从在服务青年中组织青年、在见习基地工作中体现共青团组织价值的角度,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意义,认真组织,大胆实践,力争形成可供推广的有益经验。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