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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0〕15号 关于开展“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10年04月06日 点击数:147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团中央《关于开展“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1号),引导农村青年积极学用科学技术,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团省委、科技厅决定共同实施“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以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载体,以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农村青年为重点群体,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推动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一条农村青年以科技促创业、以创业促增收的发展路子。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农业科技产业链建设,在全省每年培养50名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并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每年帮扶10个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在全省每年建立5个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培训300名农村青年科技创业带头人。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搭建科技信息服务台,每年重点推广10项农业实用技术和科技项目,开展10场科技下乡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一支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队伍。从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杰出青年农民、青年商会会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中,每年选择推荐一批科技特派员,纳入当地科技部门培养计划,并优先为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试点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二)建设一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产业链。鼓励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入股、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当地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民专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结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发展创业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产业链建设,支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将信息、科技、金融等生产要素植入产业链。
    (三)扶持一批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部门通过政策、资金、项目扶持等方式,帮扶一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当地青年农民建立的技术含量高、具有产业链规模、具备推广价值的专业合作社。
    (四)推动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农村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共青团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星火培训学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探索建立一批运作规范的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依托基地开展各类培训。
    (五)加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带头人培训。在共青团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总体框架下,每年选一批有强烈创业愿望、有一定生产经营经验和经济基础的农村青年,依托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创业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和就业创业技能。
    (六)推广一批农业实用技术和技术项目。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科普书籍、挂图、光盘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每年重点宣传推介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依托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扶持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率先采用农业良种和先进技术,带头实施科技致富项目,形成以户带户、以户带村的科技推广示范模式。
    (七)开展“科技信息直通车”活动。创新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科技支农服务团、大学生“三下乡”服务团的工作方式和内容,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活动。探索由村团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或团员青年骨干担任信息员,在乡镇团委建设信息站,打造“科技信息直通车”。
    (八)开展乡村科普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团属媒体和大众传播媒介,通过科普知识讲座、科普文艺宣传、科普大集、科技大篷车等农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村青年学知识、学技术,破除遗风旧俗、封建迷信,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两阶段推进:
    (一)试点阶段:今年先在每市(区)选择1个农业科技化水平较高、团的工作力量较强的县(区) 先期开展试点。(试点各单位建议名单见附件)
    (二)推进阶段:2011年开始,在总结试点县(区)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所有县(区)全面铺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团省委和科技厅联合成立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实施该行动的日常管理。各级团组织要把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作为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协作,抓实抓好。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对接。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定期抽查和督导各市(区)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标准、按进度稳步推进。
    (三)加大扶持力度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的扶持力度,从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为实施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提供保障。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工作简报、网络等多种媒体,多角度、多方位有针对性地宣传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试点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的良好氛围。
    各市(区)团委要在4月15日之前,与当地科技部门对接,共同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团省委农工部和省科技厅农业处。
    电话(传真):(029)88423120
    邮        箱: qingnongbu@163.com
    附件:全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市(区)县建议名单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科技厅
                2010年4月6日
 
附:
全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试点市(区)县建议名单
 
地市(区)
试点县(区)
备 注
西安市
蓝田县
 
宝鸡市
陈仓区
 
咸阳市
淳化县
 
铜川市
印台区
 
渭南市
华 县
 
延安市
安塞县
 
榆林市
靖边县
 
汉中市
洋 县
 
安康市
平利县
 
商洛市
镇安县
 
杨凌示范区
杨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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