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一大批热心辅导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无私奉献的志愿辅导员。为表彰和宣传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先进事迹,鼓舞和激励广大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竭诚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服务,动员和倡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关爱少年儿童,进一步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经基层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决定授予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张志利、西安市碑林区少年宫主任彭建萍、宝鸡市岐山县关工委讲学团成员郑鼎文、铜川市耀县人武部政委离休干部黄存田、渭南市韩城市原人大副主任(离休)张松龄、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形象中队民警陈敬、榆林市靖边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李青、汉中市佛坪县妇联主席李红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商洛市支队副参谋长王永平、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退休)杨清源等10名同志第二届“陕西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荣誉称号。
同时,授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副主任科员吴宏涛、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少年法庭助审员宗晓嵘、宝鸡市麟游县离休干部田德、宝鸡市金台区金河乡周家庄小学法制校长李改萍、宝鸡市凤县龙口派出所所长王宏星、杨陵区关工委干部王新来、铜川市王益县王益公安分局民警卢安强、渭南市华阴关工委离休干部李步舟、榆林市府谷县第二中学团支部书记燕培雄、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宣传科宣传民警倪路群等10名同志第二届“陕西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提名奖。
这次受表彰的“陕西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是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优秀代表。他们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少年儿童的无限爱心,矢志不渝献身红领巾事业,得到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他们不为名,不图利,不计个人得失,把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用数年的奋斗诠释着志愿精神的深刻内涵,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
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希望受表彰的“陕西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省各级团队干部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学习,并把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岗位,扎实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按照党的要求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少工委
200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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