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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07〕15号 关于开展“爱在心间”——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07年12月30日 点击数:1661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贫困学生上大学问题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据调查了解,在我省今年参加高考的大学新生中,约有贫困生10%,他们中的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地区。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力量帮助2007年即将入学的部分贫困大学生实现上大学的愿望,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爱在心间”——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爱在心间”——希望工程助学活动
 
  二、宗旨与目的
 
  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社会参与与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时间安排
 
  2007年3月10日—2007年5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由主办单位牵头,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贫困大学新生捐款。捐助对象为今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省贫困线)、城市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贫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该项活动要做好三项工作:
 
  1.大学生工作坊
 
  通过爱心工作坊,将该项活动开展到大学校区和周边地区,提高社会影响力。在校区和社区展开宣传和捐助活动。
 
  2.企业家工作坊
 
  通过企业家奉献爱心,进行资金和物资的捐助,将该活动深入到相关企业,提升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
 
  3.大型义演活动
 
  邀请义演演员,筹集捐助资金,答谢爱心人士对“爱在心间”贫困学生资助活动的付出和支持。
 
  五、目标
 
  此项活动拟筹资50万元人民币,用于全省贫困地区的资助。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牢人才基础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团委要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本地区的活动开展,新闻单位要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
 
  3.狠抓宣传,形成声势。新闻单位要开设活动专栏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4.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要做到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确保捐款全部用于资助。
 
  5.坚持原则,把握分寸。坚持捐款自愿原则,不得硬性摊派;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不搞相互攀比;特别不允许向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募捐。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为活动的圆满成功做出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200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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