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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召开全县少先队工作推进会

更新时间:13年10月24日 点击数:430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字〔2013〕60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少先队工作开展,10月22日下午,团泾阳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召开“泾阳县少先队工作推进会”,全县各中学团委书记、各镇中心校少先队辅导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推进会。团县委书记王刚、副书记王博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团县委李海峰带领全体基层团、队干部共同学习了《团的十七大精神传达提纲》;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苟继朋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陕发【2013】7号)和咸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团咸字【2013】60号)文件精神。同时征求了各团、队干部对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泾阳县制定《泾阳县少先队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基础。团县委副书记王博林就近期少先队阵地建设、课程设置、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员信息入库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团县委书记王刚对全县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基层学校要广泛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内涵,把文件精神吃透;二是各学校要加快推进少先队课程设置及活动阵地的建设工作,年底前所有学校必需建成少先队活动阵地;三是各学校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要勇于担当,在工作中要充分展现工作能力和人格魅力,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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