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基层组织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团黄陵县委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

更新时间:09年06月25日 点击数:793

 
    6月中旬,团黄陵县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县看守所联合举办了“警钟长鸣   从我做起,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永红、团县委书记刘炜、县公安局副政委李建州、武警黄陵县中队指导员姚彦红、团县委副书记雷磊、县看守所所长李红卫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县桥山小学、桥山中学、黄陵中学的学生代表和老师20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永红做了会前讲话,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党军主持会议。
 
    刘永红副检察长在会前讲话中谈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拜金主义、封建主义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近年来,黄陵检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缺乏关爱、无所事事、沉溺网吧、靠敲诈、盗窃来达到玩乐目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占到了全部案例的50%以上。另外,青少年比花钱享受、讲江湖义气也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方面。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而且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起法律普及教育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县检察院院非常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各学校派出法制教育辅导员,向青少年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今年,又向县内中小学有针对性地铺开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宣教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模拟法庭演示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具体生动的普法教育。刘  副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院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法律在校园的普及,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现场会上,县看守所两名未成年在押人员以及一名年仅19岁的被判刑人员为同学们进行现身说法。“我们奉劝同学们以我们为鉴,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珍惜好时光,不违纪、不犯法,要自尊、要自爱”。在干警带领下,同学们还参观了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各个监舍。通过三位失足青少年发自内心的忏悔和参观监舍,极大地震撼了全体同学的心灵,使同学们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青春轨迹对比中,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悔痛,更加认识到能够安心在校读书是多么的幸福。
 
    现场会最后,来自县桥山小学、桥山中学、黄陵中学的三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各校学生表示,要从他们的犯罪经历中汲取深刻教训,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荣明耻,一定要多交益友,学会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远离网吧,珍惜青春,珍惜自由,努力学习,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上一篇文章:西安工程大学西部计划招募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篇文章: 宜川团县委开展小额贷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