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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县(市、区)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召开

更新时间:19年10月28日 点击数:3211

为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在地方纵深实施,日前,团中央发文确定河北省滦州市、上海市徐汇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河南省内乡县、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四川省资中县等地为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县(市、区)试点地区。10月22日,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发展规划的重要指示,部署开展规划实施县级地区试点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一代成长发展。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怀、指导下,党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提出党管青年原则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从顶层设计角度对青年发展作出战略擘画,把我国青年发展事业提升到新的历史阶段。

  会议强调,推进规划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战略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站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民族复兴后继有人的高度,认识到推进规划实施是党的青年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规划实施已从国家、省级层面的制度设计转入市、县一级的纵深推进,需要通过试点探索经验,聚焦青年发展问题、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并在全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会议指出,在县级地区开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构建完整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要做好基础性机制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青年发展规划,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要针对青年实际需求,形成标志性政策成果。要深化配套性实施工作,做好青年群体调研,设立科学的统计监测指标,加强青年政策评估和社会动员宣传。

  会议强调,试点重在创新,重在积累经验。要正确处理好规划实施试点与地方“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的关系、与共青团深化改革的关系、与尊重青年主体地位的关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现上下联动、各方参与,注意稳中求进、大胆创新,确保试点形成成果、取得实效,让广大青年有更多的政策获得感,把青年发展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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