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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01月12日 点击数:14330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青联,省直各团工委(团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在各领域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和力量,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争做西部示范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2019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争做西部示范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推荐阶段 (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25日)

全省于2024年1月统一启动宣传推荐工作。各团市委、青联及团省委直属团工委(团委)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

1.个人(集体)申报。个人(集体)可通过所在单位团组织或县级团组织申报,也可由县级以上团组织、青联或团属协会进行推荐。自由职业者、网络“意见领袖”、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演员歌手、流浪艺人、快递小哥等新兴青年群体可就近向县级团组织申报。申报和推荐的个人(集体)资料由市级团组织、青联收集汇总审核后,优中选优,按照推荐计划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2.宣传动员。推报单位要以“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集体)风采展示”为题,通过本地区(行业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所推荐人选(集体)事迹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关注、青年关心的评选氛围。

3.推荐方式。团市委(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团韩城市委)、青联以及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中央驻陕企业、科研院所团组织直接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系统按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级团工委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团省委所属社会组织由团省委机关主管部门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省青联所属社会组织由省青联秘书处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

(二)资格复核和初评阶段(2024年2月下旬-3月中旬)

团省委、省青联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提交评审的初步人选(集体)名单后,从评委库中随机选取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并进行评审,通过票决方式确定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

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确定后,团省委将以图文、视频等形式通过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三)考察的公示阶段(2024年3月下旬-4月上旬)

团省委、省青联组成专门考察组或委托市级团委,对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通过陕西共青团网、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考察通过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考察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候选人,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候选资格。

(四)确定表彰对象和集中表彰(2024年4月中旬-5月上旬)

根据考察和公示结果,团省委、省青联召开有关会议,从候选个人中确定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从候选集体中确定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并举行表彰仪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系统)团工委、团省委直属团组织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治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2.落实工作规范。各市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系统)团工委、团省委直属团组织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申报人选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集体应在市级媒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统筹人选结构。要广辟渠道,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一线倾斜,重点向基层一线领域倾斜,注重从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快递小哥、青年工匠等新兴青年群体中择优推荐。在涉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行业系统投资人(管理者)的推荐时,要将团的建设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应建团组织而未建的一般不予推荐。

4.做好宣传深化。各级团组织要结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用实际行动永跟党走。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各团市委、青联以及各行业(系统)团工委、团省委直属团组织务必于2024年3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排名意见以及相应人选(集体)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如实整理2000字事迹材料,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宣传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等一式4份(3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辛  磊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电子信箱:sxtwzzb@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509室

:710068

 

附件:1.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3.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4.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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