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进一步挖掘整合全省青少年教育阵地资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育功能,按照《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增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革命文物类,主要包括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领袖人物、著名革命烈士、重要历史文献为展示内容的红色文化资源阵地。
2.传统文化类,主要包括以重要历史文物、重要人文景观、著名先贤遗址、重要文化思想、中华传统美德为展示内容的传统文化资源阵地。
3.伟大成就类,主要包括以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生态环保为展示内容的制度成就资源阵地。
4.社会实践类,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工匠制造、科学技术、文艺创作、民族团结、卫生防疫、军事训练等体验活动阵地。
二、申报条件
1.重视并愿意承担青少年教育工作义务,愿意接受团省委的业务指导,并及时组织做好各类青少年教育工作。
2.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相关内容丰富、方式多元。尤其突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西迁精神等。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育功能,在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有固定的讲解员队伍和比较成熟的宣传资料、讲解词,能够承担对全省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四史”教育和综合素质提升的任务。
4.具备开展一定规模教育活动的场地和基本配套设施,有确定的主管部门,有固定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保证整个基地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5.能够以青少年为教育重点,结合自身特色,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社会教育活动,并与至少一家以上的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定期联系,组织活动。
6.能够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宣传等媒体和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基地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
7.社会效益明显,服务质量较高。突出青少年教育功能,面向青少年或学生群体提供免费开放或减免门票政策,观众引导、安全保卫、参观服务等工作细致周到。
8.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积极主动,能认真进行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工作)档案。能够按照团省委工作安排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9.有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设施健全,并经相关部门审验合格。内部和外部环境做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重视环境保护。
10.已被市级或同等级部门命名为相关青少年教育基地。
三、申报命名程序
基地评选命名,按照各市、系统团组织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分批命名的原则进行。
1.申报:团市委、省直各团工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共青团陕西省委;主管部门是省级的申报单位,经属地市级团组织签章认可后,直接向共青团陕西省委申报。
2.评审:团省委根据报送资料情况,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审议并公布名单。
3.授牌:经评审对符合相应标准和条件的申报单位,由团省委颁发“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称号和牌匾。
四、申报要求
1.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要把好关口,以符合标准、注重质量、发挥功能为原则,各市团委补充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各团工委补充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如无合适单位可不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基地情况介绍(2000字左右)、基地情况简介(300字以内)、申报单位宣传图片和影像资料。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集中汇总后,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团省委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基地是承载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开展青少年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各地各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培育和扶持青少年教育基地发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挖掘。各地各系统要广泛动员,深入教育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等一线调研,深挖优质教育资源,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青少年教育社会化、时代化、实践化发展,提高青少年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联 系 人:张玉军
联系电话:029-88403732 邮箱:xcb88418209@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