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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更新时间:22年09月29日 点击数:4714

近日,从省民政厅传来消息,为有效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折返跑”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结(离)婚“全省通办”。

届时,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陕西省居民的,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为陕西省内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方式办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仍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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