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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更新时间:21年11月09日 点击数:3412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照团中央工作要求和团省委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总结2021年共青团工作情况,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工作总结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贺信、寄语、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情况。

3.围绕团的主责主业和全团统一部署,探索开展的具有创新和典型意义重点工作的情况。

4.围绕青少年工作开展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成果。

5.工作中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正式书面报告请随后送达。

三、有关要求

1.起草总结报告时,应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反映所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要对照团省委关于2021年度共青团重点工作评价相关要求(另发通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涉及到的数据要力求精准、权威,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已经成熟的调研报告和关于下一年度的调研选题方案,也可随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2.团省委机关各部(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总结报告经分管领导审签,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总结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盖章后报送。

联系人:王欣瑜

联系电话:029-88412021

电子邮箱:2269089992@qq.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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