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媒体聚焦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1-9月陕西省城镇新增就业36.42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3.41%

更新时间:21年10月28日 点击数:1254

人民网西安10月27日电(邹星)10月27日上午,陕西省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陕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介绍, 1至9月,陕西省城镇新增就业36.4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1%;城镇登记失业率3.41%,低于4.5%的控制指标。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拓宽就业渠道,以高质量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陕西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15条政策措施,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了企业负担25.39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56亿元,惠及企业职工46.1万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4万人,带动就业4.63万人。

围绕受灾脱贫劳动力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中的劳动力,陕西通过企业和社区工厂吸纳、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组织劳务输出等政策措施,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到村到人,帮扶群众温暖过冬。今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212.86万人,高于去年的水平。

“今年1至9月,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05.6万人、462.45万人、625.63万人。”发布会上,陈晓东如是介绍。

今年1月1日起,陕西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4.39元,惠及28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十七年调整,调整后月人均3118元。5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增加135元。1—9月,总计有7.74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5.88亿元。7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月最低标准增加4元,覆盖540.75万60岁以上居民。汉中、安康、韩城等市在此基础上又分别提高9.5元、5元、10元。此外,今年5月1日起,陕西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全部上调150元,调整后一类区每月1950元、二类区1850元、三类区1750元,较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围绕强化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支撑高效能治理,陕西省人社厅组织开展“厅局长走流程”活动,确定50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服务事项,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围绕服务流程“通不通”、办事体验“好不好”,开展线上、线下走流程,畅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夏季行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结举报投诉案件953件,为651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7383万元。


上一篇文章:陕西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改扩建学校1743所 惠及157.88万名学生

下一篇文章: 教育部要求从严从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