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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项活动举行

更新时间:21年06月01日 点击数:2729

5月31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项活动在西安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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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共同举办,旨在进一步推进落实2019年共青团陕西省委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工作。

活动表彰了首批5名优秀司法社工及志愿者,并在对前期工作规范评估和考核的基础上,聘任了第二批30名司法社工及志愿者。省儿童心理学会介绍了司法社工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情况。各单位代表为“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究基地”揭牌,并为西安市未央区、咸阳市秦都区、宝鸡市金台区、延安市宝塔区、汉中市南郑区、安康市汉滨区的12家区检察机关及区团委,授牌“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曦指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要与共青团组织、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继续深化合作、加强沟通、积极探索,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提炼出为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要深耕主业,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开拓创新,发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和实践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的三有争创活动,打造有特点有创新有亮点的陕西检察品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团省委副书记黄华指出,构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是我省共青团组织、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定责任的重要举措。要发挥组织优势,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纳入青年发展规划实施重点项目深入推进;要突出工作重点,巩固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加强合作探索,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培育工作力量,扶持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建设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要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与检察机关的资源整合与项目合作,打造好我省青少年法治宣教特色品牌,切实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活动第二阶段为主题论坛研讨,武汉大学的专家学者、司法社工、律师代表和未检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理念与模式创新”“深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路径探讨”两个专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分析。

部分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团组织有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律师、司法社工和志愿者共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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