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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 “‘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 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1年04月01日 点击数:21796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网信办、军民融合办,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网信办、军民融合办,各市科技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各市级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企业、高等院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省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身边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团省委决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等开展第九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员青年中挖掘、选树一批身边的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好青年。通过开展示范宣讲活动,不断扩大“陕西好青年”品牌影响力,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中展现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昂扬精神风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青联。

三、活动内容

第九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推选活动将在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员青年中遴选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乡村振兴、崇德守信、网络文明、平安正义等7个类别共计70名“陕西好青年”个人和若干“陕西好青年”集体,并组成宣讲团赴各地开展示范宣讲活动。

四、参与条件

活动坚持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一)个人推选要求

1.年龄要求:在14至35周岁之间(1986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的陕西籍或在陕西定居(工作或学习)的外省籍青年,侧重于各行各业的基层一线。

2.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事迹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倡导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

(4)扶贫助困好青年:长期扎根边远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奋斗拼搏、建功立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约,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网络文明好青年:在网络上能够以身作则,澄清谣言、宣传真相,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积极创作短视频、动画、漫画或图文等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引导效果好;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上网习惯作出突出贡献。

(7)平安正义好青年:在遇突发事件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机智果敢,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为人正直、一身正气,勇于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及安全。

4.其他要求: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中正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曾获得往年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陕西好青年”等综合性荣誉的个人不作为推荐对象。

(2)处于违法犯罪处罚期、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个人不作为被推荐对象。

(3)有拒服兵役、不良社会声誉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不作为被推荐对象。

(二)集体推选要求

1.年龄结构要求:成员以14至35周岁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

2.思想要求: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事迹要求:在省级及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

4.其他要求:各级团组织(含基层团支部)、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机关事业单位整体或50人规模以上成建制的企业不作为推报对象。

五、活动安排

1.申报阶段

申报工作需登陆陕西共青团官网(https://www.sxgqt.org.cn/)“陕西好青年”专栏进行。组织推荐由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推荐好青年个人不超过10人,集体不超过4个。个人自荐由符合要求的青年个人自行申报,名额不限。各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自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审核意见,团省委将汇总各市级团委推荐意见筛选其中事迹突出者作为自荐人选。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市级团组织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时,截止日期过后将关闭录入及审核通道。申报平台操作见附件。

2.初选阶段

由团省委宣传部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出候选个人和候选集体若干。

3.资格复核阶段

团省委宣传部将候选个人、集体名单反馈至所属市级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市级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对所属地区、所属系统候选个人、集体进行严格复核。在操作系统中下载打印“信息统计表”,按照推荐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填写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

4.网络展示阶段

团省委“三秦青年”微信公众号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集中展示,接受广大青年学习、点赞、评议,持续7天时间。

5.评审会评议阶段

团省委召集活动主办单位代表、省直各团工委负责人及往届“陕西好青年”代表、社会青年代表组成评审团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个人、集体进行审议投票,最终确定70名“陕西好青年”个人人选建议名单和若干“陕西好青年”集体建议名单。

6.公示阶段

获选建议名单将在团省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确定人选

团省委书记会议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第九届“陕西好青年”名单。

8.公布结果

下发活动通报,并在团省委官网及“三秦青年”微信平台公布本届“陕西好青年”名单。

9.示范宣讲

从本届好青年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个人或集体,联合团省委“青年讲师团”成员、往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共同组成宣讲团,赴全省各市开展示范宣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推选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注重把握工作节奏,充分结合建党100周年、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设等重大契机,充分考虑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稳妥有序地安排好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坚持走进基层、发动青年,广泛动员各领域各行业青年积极参与,在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中教育引导青年。要注重与各类青年典型评选活动的统筹衔接,使所选青年典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宣传,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良好局面,充分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4.严肃纪律,规范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诬陷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已评上的“陕西好青年”凡出现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或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其称号将被撤销并收回证书。

联 系 人:张汶浩 朱晓柯

电    话:029-88403732

电子信箱:xcb88418209@126.com

联络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58号共青团陕西省委

 

附件:陕西好青年推荐平台操作说明.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办

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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