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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团市委、市少工委召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专题座谈会

更新时间:21年03月18日 点击数:409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商洛市基层少先队工作实践经验对《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可行性建议,认真查找商洛市少先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商洛市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12日,团市委、市少工委在商州区第一小学召开传达学习《意见》专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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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少先队总辅导员、省少工委主任赵大胜,市少工委主任、教育局副局长龚胜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团市委书记王小宁主持会议。团市委副书记饶佳,商州区副区长陈朝阳,团省委少年部干部王京,共青团商州区委书记毛玲,商州区科教体局党建指导中心主任管奎俊,商州区第一小学校长田小龙以及各县区、市直中小学的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会上,省少先队总辅导员、省少工委主任赵大胜同志向商洛市小学颁发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荣誉证书。商州区副区长陈朝阳同志致辞。

随后,相关县(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带头人、相关学校辅导员代表围绕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以及《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就自身工作经历对商洛市少先队改革中的难点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名义下发的专门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文件,是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行动纲领。1月31日《意见》下发后,商洛市委、市政府对传达学习《意见》精神高度重视,郭永红书记亲自作出批示,团市委、市教育局迅速行动、紧抓落实。各级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意见》精神,广泛面向少先队员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中小学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抓好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抓好宣传贯彻,广泛掀起全市学习《意见》高潮;抓好重点关键,立足教育实际持续深化少先队工作改革。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级少先队组织、每一位少先队工作者、每一名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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