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厅(局、企业)团委、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大力营造创新创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发展,团省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等10家陕西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团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名额分配、遴选考察、公示推报等工作。
2.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各市团委、团工委负责在建立团组织的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服务行业的班组、岗台,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开展评选工作,省级重点联系企业按照《陕西省国有企业团组织重点联系工作制度》所列企业通过所属工委申报,不占工委、行业分配名额。确因工作实际需要申报行业集体的,需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申报比例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的10%。
3.其他:对在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在海外机构、新媒体等领域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青年集体以及已正式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社会组织,可作为特别推荐集体申报,不占分配名额,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各市(区)、工委、行业分配名额见(附件3)。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我省实际情况,申报集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
2.申报单位应为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并在本行业(系统)、本市(区)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三、创建步骤
1.推荐申报。创建单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要认真填写《陕西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附件1)、创建计划,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在本文件下发后即可组织本行业创建工作;行业申报集体由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市团委协商一致,加盖推荐单位、市行业主管部门、团市委公章,报送至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经各市团委或团工委研究同意,并加盖推荐单位、团市委或团工委公章,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重点联系企业通过各团工委上报。
2.创建公示。各创建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备案后,要对集体情况、创建情况、监督电话(029-88418539)及电子信箱进行公示,制作公示牌(附件2),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负责人培训。根据《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资格培训制度的意见》,由团省委组织召开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对确定的候选集体负责人进行培训(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团省委培训或自行组织培训,自行组织培训的需在培训后提供培训佐证资料),未参加培训班的候选集体取消创建资格,不能授予省级和申报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各申报单位需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在培训班开班时加入2020年陕西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微信群。
4.网络报备。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对各创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统一分配网络报备账号,各集体按照网络报备系统要求进行详细资料填报,各行业系统账号由其行业省级青年文明号主管部门负责分配。
5.考核打分。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组织考核组采取互检互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申报集体进行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参照《陕西省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附件4)。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标准打分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拟认定名单,在规定期限内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过期不予认定;
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按照考核分数排序确定100个拟认定集体(如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申报集体不足100个,按照1:1.5确定拟认定集体)。
6.总结表彰。团省委对拟认定集体创建过程进行综合评定后由团省委牵头,联合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命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青年文明号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推动我省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体现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创建集体要积极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做示范。
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和省级重点联系企业:请各市团委和团工委务必于5月11日前将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创建计划和事迹材料等申报一式3份(2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统一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不接受单独报名。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请务必于11月1日前将本行业拟认定名单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 系 人:李 东
联系电话:029-88418539
邮 箱:sxqnfzb@163.com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青年发展部
邮 编:710068
附件:1.2020年度陕西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docx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陕西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陕西省分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