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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9年03月05日 点击数:4829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团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共青团改革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现将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团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要求,围绕团十八大、省十三次团代会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坚持把提高培训质量摆在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我省团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火一般激情的共青团铁军队伍,为全省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和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围绕改革、按需施教。紧紧围绕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团干部履职尽责和严守团内制度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团干部深入了解中省群团改革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区、本领域共青团改革。

(二)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继续坚持省、市、县团委下跨两级对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实现县区范围内各层级、各领域专、挂、兼职团干部的全覆盖。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工作需求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团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突出党性锻炼和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所有培训班次的必学内容,利用多种形式, 开展从严治团、党的纪律和团的纪律、团史教育, 引导团队干部和各相关领域负责人坚定理想信念, 传承延安精神红色基因,严守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强化各类团务实践教育。把《团章》、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基础团务作为团队干部应知应会的重要培训内容,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团队干部的工作特点和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团务实践能力培训和团的工作研讨,突出共青团新媒体运用等内容培训,确保团队干部掌握基本制度规范、熟悉团务工作要求、了解新时代面对新领域新青年的工作方法。

四、培训任务

按照“分级分类”和“下跨两级”的原则进行组织。

团省委全年省级示范培训不少于1300人,重点对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团市委书记班子和省直各团工委书记进行全员培训,对团县(市、区)委书记开展业务培训,按团中央安排选调部分团县委参加团中央培训,各部门按工作对象不同组织本战线的培训。

省直各团工委负责对所属基层团组织专、兼职团干部进行培训。

各团市委重点对本级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团县(市、区)委书记班子,所属各领域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对团县(市、区)委新任职副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对所辖乡镇、街道团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示范培训。

各县(市、区)团委重点对本级团县(市、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所辖村、社区、各领域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培训”的原则,按照“智慧团建”组织树架构对本级和下级团组织做好培训安排,统筹安排国有企业、大中专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其中,各团市委要针对企业、城市、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基层团干部和少先队工作者举办一定数量的示范培训班,大力推进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团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各级新媒体、“两新”组织团工委和系统团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与省直各团工委、市县团委就培训内容、方式充分沟通,统一安排或分头组织相关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统筹。各级团的组织部门(各团工委、系统行业团组织相关负责同志)要按照团省委《“大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统筹本地区(系统)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动的职能,专题研究培训工作,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对象、人数、内容、师资、经费、时间和班次,全程跟踪计划落实情况,特别要结合本地工作及团干部队伍实际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培训流程。2019年度团干部培训计划表中,团省委班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作调整。各班次主办部门于开班前将培训方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培训后一个月内提交培训班整套流程工作材料。确因工作原因需变更培训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或取消班次的,须提前与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沟通并按规定报请团省委领导同意。培训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培训计划、学员对象和教学目的科学设置课程,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培训管理。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学习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加强教育管理、狠抓培训纪律、严格档案登记、强化督察考核。要切实提高培训效果落实团中央“凡训必考”要求,各类培训班必须参照团中央模式组织闭卷考试,对考试情况要有案例分析、有书面通报、有效果评估、有结果反馈,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以上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习环境。要认真做好学员课前需求调研,选配优秀师资力量,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注意贴近学员特点,严把授课内容关,确保教育培训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确保学员饮食安全和人身安全。

(四)健全培训机制。团委书记要带头讲团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积极探索培训效果评价办法,把课程安排、培训经费开支、学员参训收获等因素同培训评估结果相结合形成评价报告,确保培训质量稳步提升。要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台账精准、记录明确、便于统计的团干部培训数据库,探索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改进和完善课堂讲授方式,加大现场教学和交流探讨,注重综合运用理论讲授、案例剖析、微视频等多种教学手段,加强广大团干部处理实际问题、创新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各市级团委2019年度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计划表(附件2)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辛  磊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电子邮箱:sxtwzzb@126.com

 

附件1:2019年度团省委团(队)干部培训计划表.doc

附件2:2019年度各市(区)团委培训计划表.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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