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部署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年度教育培训安排,现就报送2019年度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调训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次设置
在中央团校举办23期培训班(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团省委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团市委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团县委班子成员,其中新任职培训班培训对象为2018年3月1日以后任职的团干部(新任职1年以内)。
三、培训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学习党内政治文化,学习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
3.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引导和帮助干部丰富专业知识、锤炼专业作风、培训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共青团工作要求能力。
四、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调训任务。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团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新时代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市级团委要高度重视调训工作,根据2019年度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将培训名额落实到每名参训干部。各市级团委报送参训干部需综合考量任职时间、在岗情况、所在单位力量分布、参训人员完成培训的保障条件,确保参训干部按时参加调训。
各市级团委认真填写2019年度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3),于2月12日前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原则上调训名额不得删减,调训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整。
2.从严加强培训管理。加强团干部培训,是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举措。派出单位不得在培训期间安排参训干部参加会议、出国考察和其他工作任务。参训干部要认真参加学习培训,严格遵守相关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培训期间将组织政治理论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团省委将会同培训单位加强对参训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及时将参训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个人档案。
3.统筹做好培训工作。各市级团委要参照全团调训安排,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加强培训阵地、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建设,健全培训制度体系,认真抓好本市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培训工作。
联 系 人:辛 磊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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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