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厅(局、企业)、高等院校团委:
根据“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通过科学定诺、公开承诺、民主评诺,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团员的内在动力,促使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现就做好公开承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时限和形式
(一)承诺对象: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全体团员。
(二)承诺时限:2017年5月中旬前完成。
(三)具体形式:各团支部(总支)和团员团干部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
二、承诺内容
各基层团组织结合本地区(系统)特点,围绕《团章》《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把承诺与助力“追赶超越”、与服务联系青年、与体现责任担当、与实现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成才相结合,提出承诺内容。
(一)团支部(总支):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团员青年、服务追赶超越作出承诺。重点围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组织“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从严管理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加强团支部(总支)建设,着力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团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以“三会两制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团员志愿服务、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团员:围绕立足岗位、争当先锋作出承诺。按照“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要求,重点围绕积极参加“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增强先进性和光荣感;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组织生活中严格要求,自觉接受规范正规的组织生活锻炼;在实践活动中积极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等方面做出承诺。
基层团干部要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本地区(系统)的普通团员。
三、承诺步骤
(一)作出承诺。在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各团支部(总支)、团员和团干部进行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考核监督,做到“时间、标准、质量、责任”四明确。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基层团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在本支部(总支)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团员青年监督。
(二)扎实践诺。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的相关要求为基本目标,对公开承诺的事项,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逐一抓好落实,确保公开承诺事项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上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公开承诺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为基层团组织落实承诺事项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承诺的事项能够逐一兑现。
(三)点评评诺。采取督导点评、团内互评、青年评议等形式:上级团组织负责人重点点评下级团组织及领导班子,团支部(总支)书记负责对本支部(总支)团员进行点评,各团支部(总支)、团员、团干部之间互评。通过评议,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切实做到有承诺、有践诺、有评议、有收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识识公开承诺对于深化“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团支部(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本支部(总支)团员团干部填写承诺书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存档。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开承诺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区(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办法,区别不同基层团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团员的特点,制定不同标准要求的推进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
(三)确保承诺实效。全省各级团的“一学一做”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团课等活动,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督查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要紧紧围绕承诺内容,认真践行承诺。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系统)公开承诺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一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持续深入开展。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